与鸭共舞

喜剧片香港1992

主演:任达华,叶玉卿,吴君如,林聪

导演:唐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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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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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31 17:22

详细剧情

       退休舞男Simon现从事古董买卖经纪,生性风流倜傥,他的表弟Mike是一个新入行的舞男,因事惹上官司,Simon为救表弟,因而与性格保守的女助理检控官Sandy相识,最后Simon于庭上斗赢了Sandy,令Sandy对他又爱又恨。富家太太留太太嫁了世家子Peter,没有女儿,令家族甚为不满,Peter遂与妻子合谋用金钱雇请舞男借种,唯留太太只看中退休舞男Simon。Sandy有阴险上司林冲,时常压迫她,并且联合杀鸭警司扫荡舞男,Sandy这时对Simon有爱慕之意,欲通知Simon,结果反被上司知悉,遭受革退,Simon知悉Sandy消沉,极盼与Sandy和好发展一段真正友情,留太太本来利用Simon借种,结果爱上Simon,苦缠Simon,Simon欲向留太太摊牌,Peter出现,纠缠间Simon错手杀了Peter,留太太大力指证simon谋杀丈夫。Sandy为救情郎充任Simon辩护律师运用智谋,引得留太太暴露弱点,成为污点证人,Simon无罪释放。

 长篇影评

 1 ) 看《与狼共舞》 (Dances with Wolves)

看了《与狼共舞》之后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想哭哭不出来,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复杂吧。

  电影里有许多东西是美好的。电影的第一部分便向我们证明了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要做到“融合”,并非十分艰难的事情。

  想到曾经谈到某种特异功能:只要心里想着什么,对方便知道了。主持人随后解释:这样的能力在人类还不会用语言交流的时候便存在了,并且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交流的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在出现了语言之后便消失了。突然之间觉得异常感动。《与狼共舞》所说的融合,就是这样的融合。人与人之间语言不通,但是他们的心灵相通。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亦是如此。这实在是一派美好的景象。

  而现实是残酷的。这句话实在不假。不断的战争,无休止的掠夺,流不完的鲜血摆明了那样的美好景象只不过是一个梦境。在世界存在的某一天起,一种情感油然而生——仇恨。人们对仇恨如此牢记在心,日积月累,一代传一代。后来的人们对仇恨如此盲从,如此笃定,硬是认为这是合乎所以的,没有道理可循的。仇恨越来越大,像乌云一样笼罩天空,无处不在。

  为什么呢?为什么现实注定是残酷的,美丽的梦境注定只是一个梦境呢?因为世间充满了仇恨。可是又为什么充满世界的是仇恨而不是宽容、理解、关爱、照顾呢? 我想,是因为欲望。

记得一个纪录片中所说的,原子弹的威力极为强大,而原理却极其简单。仅仅只需靠两个普通的大学生和几本基本原理书就能自制一颗危害力极强的原子弹。“人类终于制造出毁灭自我的武器。”为什么往往丑恶的东西更容易得到,而美好的东西却似乎极难呢?我想这也许是上帝考验人类的手段,又或者这恰好证明了人类的丑陋——如果人类把花在发明原子弹的时间和精力花在环境保护和人文关怀上,这个世界又会美好多少呢?可是,到底为什么人类总是要做这样的自取其辱、自寻毁灭的事情呢?我想,还是因为人类无可遏制的欲望。

  是欲望,让我们的行为动词中出现了抢夺、侮辱、残害、欺骗……是欲望,让我们的情感世界中出现了仇恨、嫉妒、冷漠、虚荣……是欲望,让我们的发展过程中充斥着战争、武器、暴力、不和谐……是欲望。一切一切的丑恶归根结底是欲望。

  何时人们才懂得欲望是毁灭人类的根源,何时人们才懂得遏制欲望呢?影片快结束时,印第安人高呼着:“你能永远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嘛?”我们的白人主人公紧紧促着眉头,始终没有回答——《与狼共舞》没有给我们答案。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它也渴望着这个答案——但是没有人能够回答。

  影片的最后留给我们一段话:

  Thirteen years later, their homes destroyed, their buffalos gone, the last band of free Sioux submitted to white authority at Fort Robinson, Nebraska. The great horse culture of the plains was gone and the American frontier was soon to pass into history.

  伟大的、文明的、武器先进的白人最终取得了胜利,他们终于毁了印第安人的家园,不留给他们哪怕一寸土地,甚至剥夺了他们的生命。

  我以为二战当中的排犹运动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脑海中敲响警钟,而事实是,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2 ) 关于文明与野蛮的悖论

应该说,最初的时候,邓巴中尉是以文明者的形象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他的军装衣料考究,他写日记,他拥有一切文明人都拥有的特质。而那些印第安土著的苏族人则衣不蔽体、身上涂满象征民族图腾的颜料、手拿原始的弓箭,看的时候甚至会暗暗担心这些人会不会是远古的食人族,会把这个孤零零的白人吞的连骨头都不剩。
但人是耐不住寂寞的种群,套用一句哲学的话来讲——人具备社会的属性,哪怕这个“社会”仅仅是一个印第安的部落。草原的生活让邓巴首先结识了一头狼,而正是与这头狼的接触使得印第安的苏族人开始认可他的存在,并由此诞生了他的印第安名字——与狼共舞,这个名字同时还是这部电影的片名以及主题。印第安苏族的野蛮形象也在邓巴的融入中一点点淡化,这群人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生活的家园、相互依赖、相互信任,构成的事一个和谐自然的大家庭。这是邓巴从未接触和感受过的,他一步步走进这个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一份子。
所以,当有外敌入侵的时候,邓巴义不容辞的拿出了文明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枪,这些枪帮助苏族人取得胜利的同时,苏族的单纯与原始开始不复存在。
下一步就显得那么理所当然,白人的军队开始进驻这片土地,这些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在一开始就用武力对待他们的同胞,仅仅是因为邓巴的穿着打扮是印第安土著的打扮。他们对他拳脚相加,他们把他的日记一页页撕开当做厕纸,他们向“两只白袜”开枪,不是为了衣食,仅仅是为了找乐子狂欢。当他们被印第安人全部收拾掉的时候,你会觉得他们是那么活该,那么罪有应得。
可是,一个无可挽回的悖谬就这样出现了。表面上,印第安的一个孩子干掉了一个美国士兵,而事实上,这个孩子却因为杀掉一个人而变成了白人文明侵蚀掉的第一个受害者。
当白人的枪声在这片土地上响起的时候,印第安文明注定会伴随着这一声枪响烟消云散。影片的结尾用字母向我们揭示:十三年后,他们的家园毁了,野牛群也消失了。在内布拉斯加州罗宾逊堡,最后一群苏族人归顺了白人,伟大的平原马背文明消失,美国边疆成为历史。
看到这,真的很难说清,究竟谁是代表了野蛮,谁又代表了文明。看似文明的白人却在暴力血腥的对待着自己的同胞,对待草原上的生灵;而看似野蛮的印第安土著反而明白对自然的索取不能过量,明白要爱护自己极爱那个中的每一个成员。但是那个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印第安的混血后裔今天活跃在美国影坛,主演世界闻名的爱情魔幻电影《暮光之城》,不知道当他被问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会作何感想。
自由宣言的火炬下,那些土著的文明,包括印第安、也包括墨西哥,他们的贡献功不可没。不知道美国电影学会将这部电影评为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时候,是不是想向那些被野蛮侵占的文明表达一丝微弱的悔恨与歉意。

 3 ) 《与狼共舞》细节分析

一、 故事发生时间:
开始主人公邓巴面对的敌人被成为“Tucker”,估计是对塔克县的居民的称呼。而塔克县是现在西弗吉尼亚州东北部的一个县,在美国南北战争初期是合众国和联盟国的交界处。而根据电影最后的字幕往前推断,“红云战争”发生在1876年,一年之后苏族酋长“疯马”向美国政府投降,即1877年。1877年倒回13年为1864年,而预计邓巴与苏族从开始接触到离开应该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再加上美国内战、养伤的时间,电影大体应该在1862年开始。
二、故事发生地点:
邓巴在养伤之后被掉到一个新的地方,字幕给出的是“Fort Hayes”与“海斯堡”,根据查询“海斯堡”可以查到在美国堪萨斯州有一所大学叫做“海斯堡州立大学”,而其英文名称为“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所在地为美国堪萨斯州海斯镇的西南方。海斯镇位于堪萨斯州西北部,离内布拉斯加州非常近,也符合苏族人曾经在内布拉斯加州生活的史实。
三、 海斯堡里范布若少校自杀:
邓巴养伤结束到海斯堡报到时,是向一名叫做范布若(Fambruough)的少校报道的,而可以注意到范布若少校在对话时行为有明显异常,并在随后开枪自杀。假设范布若是本身就有自杀倾向,只不过恰好碰上了邓巴来报道,那么其实也可以解释。因为范布若少校在签署任命书时只是随手拿张纸并没有按照正规程序安排,这样的确可以解释为何之后邓巴被遗忘,而范布若原来并不认识邓巴,并非有意陷害。但是范布若少校在邓巴离开之后有过关于皇冠的对白,并且自杀前说了一句“The king is dead,long live the king”。对那句英文的查阅最早出于马克•吐温的小说“王子与贫儿(The Prince and the Pauper)”,小说出版于1881年,按常理和电影所处年代出入过大。但是结合小说内容,老国王亨利八世驾崩后,继任的却是假冒的皇子,倒也符合那个两种社会意识对抗的时代。这里推测范布若少校其实是一个奴隶制的拥护者,在得知联盟国大势已去的情况下绝望自杀。南北战争的转折点是葛底斯堡战役,在1863年7月结束,在此完善电影时间轴。
四、 赛德格威克堡(Fort Sadgwick)在哪:
通过谷歌地图,可以在美国找到Sadfwick,位于内布拉斯加州与科罗拉多州的交界的东北角,于分析二相吻合。
五、 马的名称由来:
邓巴的座驾名叫西斯科(Cisco),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是根据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得来的。皮萨罗是西班牙著名的殖民者,主要功绩是征服印加帝国。而皮萨罗是死于合伙关系士兵迭戈•德•阿尔马格罗(Diego de Almagro)的追随者,也符合西斯科死于邓巴的同胞这个情节。
六、 两只袜子:
这只狼在电影里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为它身上富有多重含义。首先,狼是草原上的原始居民,而苏族人也是当地的原始居民;其次,狼是群居生物,但是两只袜子一直是以单独的形式出现,并与人类进行亲近,这里有明显的邓巴的影子;两只袜子最后受伤于押解士兵的枪下,这里一方面它代表了前来营救的苏族人,另一方面也代表了被同胞伤害的邓巴。不过不得不说明的是,两只袜子和帕克(出自《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并不具有同样的意义,帕克完全就是派在孤独时创造的另一个虚构的动物化的自己,而两只袜子是真实存在的。
七、 踢鸟第一次遇到邓巴时为何慌忙逃跑:
当时踢鸟正在试图抓走西斯科,而被赶来的邓巴叫停,并狼狈逃走。首先,踢鸟并不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后面他带队进攻另一个部族可以证明;其次,邓巴当时是赤身裸体,而踢鸟衣着整齐,还有简单的武器。我个人分析如下:一、苏族部落内已经对偷窃有了明确的认识,并将其定义为罪恶,而踢鸟的行为正是偷窃;二、邓巴是赤身裸体出现的,而在原始部落里出于对生殖器的崇拜,对裸体的人更为敬畏。
八、 苏族的头饰:
根绝观察,苏族几个主要人物的头饰(羽毛)数量如下:踢鸟——5、6个、风中散发——3、4个、石牛——4个、十熊——2个、邓巴——1个,而数量变化是在苏族出征之后出现的现象。考虑到部落的酋长一般是指定或者世袭,所以我不认为羽毛的数量代表在部落中的地位,而是参加战斗的次数的表示。十熊作为酋长,并不是那种富有攻击性的人(从他妻子讲的故事推断),这是一个考虑因素;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年龄,一般年长的人羽毛数量更多。
总结:
    《与狼共舞》在我看来属于典型的学院派电影,从剧本到配乐、服装、化妆都一丝不苟,甚至在语言上都最大化的贴近真实。而剧本所具有的先天优势使其在1990年奥斯卡上载誉而归并不偶然,唯一的小瑕疵在于3小时56分钟的电影时长(我只看过《飘》比它长)的确不适合在电影院播放,就算现在通过网络下载想要细致观看也很有难度。西部片虽然是美国电影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却很难入评委们法眼,在这里凯文•科斯特纳自制、自导、自演了一部这样的作品,公平的面对那段充满鲜血和痛苦的历史,深入的思考了关于现代文明和古老文明最直接对抗下的人性和选择,不得不说是需要非常大的勇气的。

 4 ) Could you dance with me, Mr. Wolf ?

  看这部电影之前心情极度低落,拖着有些疲惫的身心坐在屏幕前有点呆滞。
  影片开始于战场,可能是它们的硝烟太过于猛烈,致使我暂时忘却了自己的疼痛,很快跟上了电影的节奏。男主角因为残腿对人生失去了希望,于是他跨上马狂奔向两军对垒的战场之间,这之前两军都在静静地等待,等待一个开火的好时机。这匹像脱了缰狂奔的野马的突然出现,使枪炮开始奏起了交响乐,就像赛跑场上的起跑枪鸣一样有效。而邓巴这方的军队看着自己的战士“勇敢”地冲向敌军,大受鼓舞,因此而打了个胜仗。可谁知道,邓巴的此举却是为了死。多么的讽刺!
  而当我看着邓巴高举着双手,像是在对生命和阳光做最后一次的拥抱,和那匹马奔驰在战壕的时候,泪水狂泻下来,止不住的流。心想,邓巴这样的决绝到底有多深?
  也许是哭出来后心中的郁结也被冲刷而去,就更能平静下来好好地欣赏完这部佳作。
  狼是种孤独的动物,邓巴想死的心也是孤独的。而电影名字为与狼共舞,是否是说他俩在经历了某种奇迹之后都不再孤独?其实人都是孤独的,而那个让你被孤立的人就是人自己。我那时的不快乐是自己造成,很多事是怪不得别人的。这部电影虽然讲的是印第安人,美国西部的世界,但是我看到了生活的某些指向标。很有意义的一部电影,喜欢一次一次地观看,怎么都不生厌。

 5 ) 与狼共舞的人学学视角分析

   多元化地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
                                      ——《与狼共舞》的影评

      电影《与狼共舞》一直被认为是一部经典之作,在这部影片中可以见到广阔荒凉而野性大气的美国西部景色、成百上千只疯狂奔跑的水牛,勇猛无畏的印第安战士,以及在所有西部片中无一例外的——爱情故事。
但《与狼共舞》与其他西部片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多元化地展现了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当我们以人类学的视角审视这部影片,亦当有所获益。本文将试图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视角尝试解读这部影片,而既然是一部影片,也就不必生拉硬拽的将其全部纳入学术范围内。

                              狼
    狼是贯穿于影片始终的角色,影片大概是想借助狼与主人公最终建立了超乎物种界限的信任关系这一事实来反衬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敌视和杀戮。影片中,主人公邓巴是在营地附近发现了狼,而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到,由于某些影片未交代但我们大致可以想到的原因,即这匹狼饿极了没有食物,才跑到人类的营地附近觅食(否则就是没有原因,总不可能这匹狼太孤独了跑来和邓巴交流下感情吧?)。而邓巴同学在营地也是百无聊赖,“抱着试试的态度”产生了和狼交往的想法。在影片后来的发展中,导演也显然有意把狼描述成了狗,无比忠诚、誓死跟随,这明显又是一种误导。值得注意的是,狼作为一种野性极强的动物,第一,其极其饥饿的情况下,跑去人类营地只会拼死攻击人类以获取食物,而非摇尾乞怜。第二,我们没理由相信,人与狼之间的信任和忠诚通过如此简单的互动便可以达到。
所以,我认为“与狼共舞”基本上是导演讲故事的工具,虽然表面上看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实际上,就在这部影片里,人与狼之间的信任与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没有可比性,因为,一、在人和狼之间在精神上(邓巴同学对狼)和物质上(狼对邓巴)是相互依赖的,而影片中邓巴同学与其他白人人之间则不存在直接、强烈的依赖关系。二、实际上前者关系的形成是极个别的狼与极个别的人在双方极个别的境况下偶然缔结的、独立于双方生存必然之外的,而人类社会的关系则是相对同质化且固定),我们也没必要太过关注。

                            礼物
    礼物在这部影片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互赠礼物成为了邓巴同学和苏族人初步接触阶段增进双边互信、建立持久合作的仪式上的重要保证。在一本论述亚马逊森林中某部落的生活的一本人类书著作里(忘了叫什么名字了),有叙述说,在某个部落散乱聚集区域里里,互赠礼物甚至是他们部落之间互动的极少的几种形式之一,由此可见此仪式的重要性。其实互赠礼物一直是人类社会中各成员和组织相互表达善意、增进互动以维持长期的和平、合作的重要形式。这一点在影片中表达的淋漓尽致。

                            服饰
    服饰是一个民族重要的外在标志。《与狼共舞》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几个镜头:一、苏族部落的巫师见到赤身裸体的邓巴吓得落荒而逃,并百思不得其解看到“一个全身赤裸的白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征兆;二、当邓巴身着苏族人的服饰回到营地之后,被白人士兵未加区别的射击,而军官也揪着邓巴的衣服说“看来你归顺印第安人了”。这些都意味着,服饰不仅仅具有保暖和遮羞的作用,它更大的作用是符号意义上的,不论是未开化的原始部落还是文明的现代社会,服饰都是个体归属某一个群体的最直接、最外在的标志。但是,外在的一般都不是本质的,一个民族最为本质的属性应该是语言和社会规范。如果一个民族独有的语言和社会规范消失了,那么即使有大量后代繁衍,我们也可以认为这个民族消失了。

                             语言
     语言是一个民族最为本质也最为外显的标志。语言对于一个民族的重要性在文化人类中已多有论述。语言独有的识别性特征使邓巴在习得苏族语言后融入这个族群具有了初步的可能性,也提供了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影片中,使用相同的苏族语言至少起到了这样几个功能:一、增进苏族人对邓巴同学的认同感,这是邓巴融入苏族部落的第一步;二提高了沟通的效率,如果沟通长期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效率的话,由于人的耐性有限等等原因,群体成员将有可能固化邓巴是外族人的印象;三、为邓巴脱离白人社会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四、强化了邓巴对自己作为苏族部落一员的认同,这从邓巴被军官拷打时用苏族语言回应的场景中可以看出来)。

                      苏族部落的组织形式
     很明显这是一个典型的原始部落。在苏族群体中,族长由年老男性担任,并享有绝对的权威(影片中族长多次平息了族人的争吵,并做出各项重大决定);同时巫师被认为具有先知的能力,能获得神祗的启示,因而巫师事实上成为了部落内仅次于族长的权威(决定“挥拳而立”服丧的时间长短)。青壮年男性担任了狩猎和保卫部落所有人安全的责任而勇猛无比、义无反顾;女性负责日常生产、照顾幼儿。
    苏族部落存在以下的特点:A、群体成员有限;死亡率较高;B、食物来源严重依赖季节、且相对不充裕;B、时刻面对强有力的外族的入侵。第一个特点导致苏族部落老年男性较少,加之其生存经验较为丰富,因而易于树立权威;B、C则导致了合作的必要。加之A点,合作则进一步导致了那种令邓巴同学温暖的氛围。
       我这样分析的目的是,原始部落社会之所以是这种形式自有其原因,或者说是因为特定的环境因素、历史因素导致了必然有此种类型的社会形成。而一定的社会组织形式一旦固定,就将具有独特的风俗、传统和道德规范。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强求现代社会具有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温暖关系,正如我们不会要求原始社会具有高度发达的社会组织、政治组织或者科技文明一样。简单说就是不同的原因导致了不同的社会,而不同的社会必将具有不同的特点,同时社会成员之间也必将具有不同的互动形式和关系。
    但是,原始社会人与人之间那种和善的、相互信任的互动形式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几乎是“理想”的、至少符合大多数人想象和期望的样板,而所有积极地试图向那种温暖人心的社会靠近的努力都是有其正面价值而值得肯定和赞扬的。

 6 ) 人类的末路

只要是好片,看完之后总有些郁结在心头,高中语文老师说,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在你眼前撕碎,这次又是感同身受。

当现代文明的枪炮驱赶了古老的印第安文明,可悲的究竟是谁?
邓巴是幸运的。作为军人的他,毫无激情可言,只不过是战争机器的一枚被遗忘的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印第安人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使他由一个恪尽职守的军人升华成了深晓大是大非的英雄,他的生命就是一座桥梁,连接肮脏的工业文明和淳朴的印第安文明,当他从哨所走向部落时,身后的桥梁也随即倒塌。世界上仅有的知晓两种文明的人做出了价值选择,在开启了新生活的同对丑陋的工业文明做了毫不留情的否定。印第安人如同那匹孤独的狼,外表凶恶其实内心本善,其凶恶也仅仅是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如同邓巴所说,印第安人的战斗仅仅是为了储备粮而已,哪里有什么政治,纯粹地美好。
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是脆弱的。邓巴深知他所爱的苏族人必然灭亡,自我保护的本能让他最开始情感上不愿意加入这个即将灭亡的民族,但当完美和谐的自然被原本同族的白人用废弃的酒瓶和破败的茅屋玷污时,邓巴已经在心底对自己所谓的职责产生了怀疑,对白人产生了厌恶,于是他对踢鸟说白人会无穷无尽,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是一个苏族战士。更加重要的是,明知道苏族人会灭亡,枪兴许一次打不中狼,或许狼也可以一次次躲过子弹,甚至自己可以打到一个开枪的混蛋,但是子弹是无限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此时仍然坚定不移地不离不弃,邓巴已经升华为一个伟大的英雄,悲怆而壮烈。他不是整个白人世界,邓巴可以理解狼的善良,其他的人能么?整个世界都目不识丁拿日记擦屁股时,所谓的背叛和离开就是是崇高的选择。

人类已经自以为是地毁掉了太多东西,回头一看没有路,于是更加坚定地笑着破坏下去,美其名曰一不做二不休……

 短评

他是阿凡達祖宗

9分钟前
  • aigohyuan
  • 力荐

一部值得让你一个人在屏幕前默默看一下午的电影

12分钟前
  • 打盹的拉布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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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后好想当印第安人啊。

14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 推荐

不批判却胜过批判

17分钟前
  • RIVERS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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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展现文化、历史、种族与和平的复杂主题,将写实主义风格与浪漫主义情调融为一体的伟大史诗,世界电影史上一部永垂不朽的西部传奇。4小时片场,有一种深刻隽久的心灵震撼。8.9

18分钟前
  • 巴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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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科斯特纳一鸣惊人的导演处女作,忧伤、纯朴、诗意满满。展现印第安人与白人间的文明冲突,却一反常态地站在原住民一边批判殖民者,《阿凡达》与本片故事架构极为相似。摄影美到爆,场面调度更不用说。同为自导自演并获奥斯卡的史诗片,本片比《勇敢的心》在立意和思想性上都高出不少。(9.5/10)

21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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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与文明,文明与冲突,冲突与暴力,混乱与秩序,自然与社会,宏大叙事下的微小细节,一部经典的电影史诗。抛弃电影中那些经典又让人震撼的镜头和大气磅礴的配乐,情节上的张弛有度的叙述也是极佳。不可多得的西部经典,不可错过的人类学与社会学教学片。

23分钟前
  • 方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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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旷远的大草原上落着温柔的雪,豪迈的血液中流淌着细腻的情。2.反思之作,不再是文明与野蛮的冲突和征服,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压,不是对白人的称颂,而是对历史的重新审视。3.繁荣的都市不是向往的地方,美丽的大自然才是归宿。4.对待大自然,不再讴歌政府,而是呼唤着人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24分钟前
  • 有心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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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的野性风情,一直很喜欢这种西部片,看看大自然,再体验那里的历史文化。

29分钟前
  • 半城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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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最后40分钟军队的到来,这一切在我心中都是美好而神圣的,在与苏族人交往前,邓巴满怀希望军队可以到来护卫边境,可当他了解了印第安人的习性之后他才发现,真正需要守卫的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边境,而是土著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31分钟前
  • Se7en丶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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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4个小时的长电影,一直断断续续地三天才看完,值得找个下午再重新完整看一遍。P.S.音乐很棒。

35分钟前
  • 余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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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狼的侧写在美国西部文化里也很流行啊,其实不太理解这种,但是能感受到影片里面喷薄的热情,了解到西部的一些文化

40分钟前
  • 我是谁你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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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我觉得这片子太自我陶醉了

45分钟前
  • 大宸
  • 还行

KevinCostner心中的西部,绝美的镜头记录下了鲜为人知的历史,荡气回肠中夹杂着对人类文明的反思,文明是侵略者的遮羞布,历史是伪善者的赞颂词。影片拒绝了西部片那种文明与野蛮对立的叙述主题,而是将其转换为一种体现当代文化意识的主题:文明与自然的冲突与对话。结尾邓巴中尉选择回归自然意味深长。影片以远景和大远景的摇拍把昔日的西部荒野拍得如诗如画,广袤而令人神往。JohnBarry的配乐气势不凡

46分钟前
  • 莱尼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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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法理解我朋友的死 现在我明白了 他的离开就是为了你的到来 "

51分钟前
  • 静@Einfüh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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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它,我知道了与狼共舞 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53分钟前
  • 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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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西部片总是提不起精神,不过剧情还是挺精彩的

58分钟前
  • 罐儿图样图森破
  • 推荐

看得我好心疼:荣誉没了,US的马没了,穿袜子的狼也没了。(03:56)

1小时前
  • 何碰碰
  • 力荐

真够长的,题材仍旧让人提不起兴趣

1小时前
  • 潇潇暮雨
  • 还行

长达四个小时的电影,中间专门留了五分钟放音乐好让观众跑去撒尿。为导演日后的连年衰运扼腕叹息

1小时前
  • 袁牧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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