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

恐怖片美国2003

主演:Jane Scarlett,Sergio Jones,Clark Beasley Jr.,Jim Coope,David Runco,Aaron Clayton

导演:Terry W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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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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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31 17:06

详细剧情

20世纪末,研习黑魔法的阿尔弗莱德(Aldo Sanbrell 饰)利欲熏心,从地狱召唤来三个绝美却恐怖冷血的女妖。女妖帮助他达成愿望,作为回报阿尔弗莱德必须定期向她们奉上活人作为贡品。为了吸引更多贡品,阿尔弗莱德开了一家高级院,多年来无辜遇害者不计其数。   阿尔弗莱德死后,约翰?斯托克(Sergio Jones 饰)接手此地,他请来六个灵媒,希望驱除盘踞在这里的恶魔。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何况他所面对的是来自地狱深处的魔鬼。灵媒专家泰德(Clark Beasley Jr. 饰)及其小组碰上了出道以来最难应付的对手……

 长篇影评

 1 ) 还是从凶手出发

Jeffrey Dahmer在serial killing这件事上的成长真的非常典型,可以说具备了每一个要素。尚未出生就受多种药物影响的胎儿期,成长时期糟糕的家庭环境和缺位的家庭教育,无力而孱弱甚至包含孤立的学校和社会教育。

他的技艺也是一步一步获得的,儿童期父亲教授乃至纵容他解剖动物尸体时他就已经展现出来对器官的痴迷,从父母日常的吵架只学会了本质的暴力表达,父母的离婚和离开导致他对“被遗弃”这件事的应激。

虽然在18岁前后就杀了一个人,但是对第一个受害者的犯罪手法还非常的冲动和无组织,但是分尸并毁灭尸体这个特征已经出现。而且已经在试验火烧和酸腐蚀的效用

随后在军队学到了麻醉和精神药物的使用,这个手法也贯穿了他后来的犯罪生涯,无论是迷奸还是杀人,他都用到了药物。住在奶奶家的时候成了一名屠夫,职业的精进也导致他后来分尸甚至食人的普遍。

最荒诞的是最后两集,他的父亲承认自己也有过和他一样的分尸的兴趣和犯罪的幻想。所以这是来自基因的吗?也未必。

就像最后法庭宣判毁掉Jeffrey Dahmer的大脑,禁止且不鼓励这种对犯罪根源的深究,也许预设极端犯罪来自基因,会是一种对自我的安慰和解脱,而其他人都不再需要对此付道德责任。

另一方面,剧名里的monster直接虽然说的是Dahmer,一个杀了至少17个人并且手段残忍极端的连环杀人犯。而影片最后出现的John Wayne Gacy也是一个同样类型的怪物,以至于连Dahmer都会问出,我们这样的人究竟是怎么产生的。60s-90s,是美国乃至世界各地都集中出现serial killers的时期。

但是,这片子里需要付最大责任的除了凶手本人,还有出于种族主义或者其他原因那些对投诉和报警视而不见的警察,和包庇甚至表彰了这些警察的警察系统。

其他还有让人哭笑不得的“连环杀人犯”标准待遇,比如给凶手写情书的人、不顾受害者心情企图博人眼球的媒体、还有写自传的受害者父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确实和那些媒体一样,哪怕剧集有很多受害人和目击证人视角,但是能看到的犯罪的历程,而受害者只剩下痛苦。这可能不是剧情的问题,但是追问为什么犯罪和追问为什么被害一样,都很重要。

在剧里,最让人觉得恶心的不是Jeffrey Dahmer的罪行本身,虽然他死亡人数众多、手段猎奇且残忍。

最恶心的,首先是警察出于偏见,对Dahmer潜在罪行的纵容和对有色人种受害者的漠不关心甚至是恶意。

其次是那种不对等的感觉,Dahmer一个人在天平的一端,另一端是所有努力或者不努力生活的受害人以及表达过关切的目击者们。

最后还有进监狱之后,Dahmer在监狱的电视和报纸看到了关于John Wayne Gacy的新闻,一个同样赫赫有名且M.O.和Dahmer几乎一样的serial killer。虽然不知道在这里出现John Wayne Gacy是因为历史上真的有过这样的交集还是编剧特意选择了一个同样类型的甚至更有名的“犯罪前辈”。Dahmer问出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有我们这样的人”,但是剧中只给了程式化的回答。甚至最后,Dahmer被狱友杀死,但是这个狱友在这里连杀了两个人,都是出于道德目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Dahmer作为这个系列杀手第二个死去的受害者时,凶手已经完成了从一般的暴力犯到mission-oriented类型的连环杀人犯的转变。

所以,Dahmer的那个问题,“为什么会有我们这样的人”。

 2 ) my view

剧集对故事的处理冷静克制而不失戏剧性,吸引人的同时没有用一些杀人犯故事一贯使用的伎俩,去描绘凶杀过程来迎合某些猎奇心理,而是更多地用客观的角度去凝视这桩惨案的始末。

剧集对涉及事件的人物心理进行剖析,也从大环境上反应了美国一直以来存在的社会问题,不仅仅是种族歧视和恐同,达莫被捕后的一系列社会现象的描绘也揭示了“娱乐至死”、资本至上社会下的残酷。

个人来说这部剧集不能得到五分在于达莫之死的部分,真实的事件细节是否如此我不知道,但我更希望达莫死被脖子刺伤死去。after what he have done with no regret at all,他的死不值得这样的高度,他应该在他毫无悔意甚至在沾沾自喜的某个监狱平日被某个看不惯他的犯人随意地刺死,而不是让一个已经“改过自新”的“基督使者”去进行谋杀,控诉他他的罪过,把达莫的死变成“上帝的旨意”。即使在最后一刻达莫都毫无悔意,他不值得在接受自己的死亡后才被杀死。

事件为社会带来的必须是沉重和对受害者家属的尊重与同情,我觉得观众应该以审视、严肃的角度去看待这一部作品。

 3 ) 不要离开我-从边缘型人格障碍谈起

当杰弗瑞的爸爸在监狱里质问杰弗瑞:这一切都是怎么开始的?

我不禁后背一凉

是啊,我也好奇,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开始的?

这问题,很重要。但让我感到寒冷的是,这个问题是杰弗瑞的爸爸问的,而不是其他人。

我会好奇,为何他的父亲在这样生离死别的时候,还在问这种问题?

一、爱我别走

我看到杰夫童年的那一集时,就感觉也许他患有边缘型人格障碍,也有一些类似青少年思觉失调的特征,但总体上应该还是意识清醒的人,比起描述他为疯子、傻子、狂人,用异类、奇葩或患有某种癖好的人去概括他更合适。

我看了其他史料记载,杰弗瑞其实生长在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的家庭,父母对他关爱有加,没有虐待的倾向。

但我想,在这里指的“没有”虐待到底指的是什么呢?可能是说没有身体上的殴打,也没有x虐待。但是情感上呢?未必没有。

史料上记载的“关爱”也许是功能上(functional)的关爱,父母让他上学,让他参与家庭活动,让他有吃有喝,但情感上呢?

也许可以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在剧里也许可以找到答案。

剧里的杰弗瑞(后称杰夫)生长在一个中产阶级四口家庭,父亲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母亲常年抱病在家,自杰夫小时候起,父亲与母亲就没有停止过吵架。

剧里拍到了杰夫从小就爱动物死去的躯干和Body,父亲对此异常行为并没有责备,反而鼓励他多探索,甚至教他如何更好的解剖尸体,为此还多次带杰夫出去“打猎”,带越来越多的动物body回到家里的地下室,进行一系列科学生物实验。

看到这里,也许很多人会哗然,终于知道杰弗瑞为何如此擅长解剖以及溶解他杀死的尸体了,原来这是他自幼习得的本领之一。

可能会有人还会和他的父亲在自传的那本书里写的一样,觉得如果当初没有带他解剖小动物尸体就好了,也许就不会有以后的悲剧。

嗯,也许是吧,自小习得解剖技能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促进因素,如果他对那一系列流程不熟悉,也不会那么沉迷于此。

也许是,因为他从小对死本能非但不抗拒,反而玩得溜得飞起,那么久而久之,小小动物已经无法满足内心愈发膨胀的死驱力。

但,也许那并不是核心成因。

一个细节也被导演着重强调了,史料中也有记载

自怀上杰夫起,杰夫的母亲常年受抑郁焦虑失眠困扰,相信UFO飞盘的存在(什么鬼),性格有些怪异?与杰夫的父亲无休止的吵架,性格易怒阴晴不定是主因。

现在让我回想,我似乎都记不住他们到底在吵什么?也许只是为了发泄情绪而已。说人话就是,杰夫母亲每天内心os be like: 老子天底下最烦,你们这些sb莫挨老子,孩子的错都是tm你的错,关老子屁事。

到了快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父母终于离婚了,但没有任何一方选择杰夫,父亲忙着离开痛苦的婚姻重建新的家庭,母亲压根没有想过要带着杰夫。

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留住。

让我动容的两个瞬间,一个是杰夫小的时候看着父亲每次吵架气冲冲离开家的时候,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不要走,好吗?

一个是杰夫在父母离婚官司打完那一天,得知母亲根本没想过要带他走,虽然已是一米八的大个,但杰夫在他的那若有似无的母亲面前,依然还是那个无力把爱留住的小小孩,他不断地说:那我怎么办?不要走好吗?

她妈妈的回应是:我怎么会带走你?你这个变态。

杰夫内心的呼唤没有人听得到。

二、 拿什么将你留住

也许自小开始,杰夫的世界就逐渐被扭曲

活的物品不可靠,比如爸爸,比如妈妈,比如任何一段关系。

而死的,不动的,可以永远留在身边。

杰夫的各种行为上都体现出边缘型人格障碍的特质

空虚感,杰夫对人生感到无意义,没有什么是可以让他有动力的,一切都只是瞬间,我的一位老师说过,边缘性人格障碍的人心智能力只有3-4岁,也就是还未成熟发展出心理理论的阶段,但是有一些模糊的感觉,所以称之为他们“on the edge”,他看到的世界是自我的,部分的,而非完整的,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要去肢解body,某种原因是,完整的躯干会让他觉得害怕,让他有恐惧感,淹没感,试想想看一个小朋友看到的大人是完整的还是部分的?因此,对于杰夫来说,完整的人还不如部分“客体”(object,也可以称之为对象)来得安全。他想留住那些“爱”的部分客体,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爱,他只是想要一个“对象”,最好是头部,或者是心,或者是一块躯干,这是他可怜的心智体系里能想到了的对自己好的方式,他想要一个最基本的“依恋”对象,一个他从小就没有的东西。史料记载,杰夫的母亲从小到大很少触碰他,因为抑郁问题,也很少给他情感上的照顾。但可惜的是,他不知道这样做对别人是如此残忍,他也许想到了这样对其他人不好,但是“模糊的”状态让他没有空间腾挪去为理解其他人做准备。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治疗中,当治疗师的注意力偏向到边缘型患者的家人和朋友时,边缘患者会屡次质问治疗师为什么我要去理解他们?我凭什么要理解他们? 他们自觉内在已经没有太多空间了,也没有能力去想到别人也有家庭也有生活也有自己的世界。

反差感,感情淡漠可是渴望被爱,害怕被抛弃:杰夫平日里似乎是没什么表情的,他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关心,似乎没有人什么值得他长久的关注。说话的语速也很单一,几乎没有表情。但杰夫却一次一次出入同性浴池酒吧以及各种聚集地,他的搭讪手法也很直接--请人喝一杯,或者请人吃饭,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精神上的对话了,他会邀请陌生人到家里喝一杯,紧接着进行他的迷药计划。他的逻辑可能是这样的,脑内os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人会真正喜欢上我的,但我需要人,不管他是谁,而让他们留在我身边的唯一方式就是,我出钱请喝酒让他们和我建立联系,我再下药让他们短暂的或者永久的待在我身边,至于我要不要杀他,取决我当时的心情。最让人痛心的莫过于剧中的聋人男友,他们短暂的当了两天的爱人,他三番五次想要下药也忍住了,那位男友主动拥抱他的时候,杰夫触动了,他也许没有想到,真的有他喜欢的人也会同时喜欢他,而且愿意靠近他,陪着他,试图了解他。这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但这种感觉太好了,他太想要了。我想在这两天短暂的相遇中,他可能真的相信自己得到了救赎。然而核心的“害怕被抛弃”感太重了,以至于当聋人男友离开房间去打工时,悲剧还是重新上演了。。。。看到这一幕的我,难过了好久。

失控感,杰夫从高中开始有酗酒问题,史料记载那是因为为了融入班上的氛围,装作自己很chill而刻意为之。嗯,我想着也许是其中一个原因,毕竟青少年时期,谁的青春不中二呢?但他逐渐演变的酗酒问题,应该不是跟风那么简单,更有可能的原因也许是因为杰夫边缘性人格障碍带来的冲动特质。根据酗酒的自我药疗(self-medication)理论描述,人之所以酗酒是为了让酒起到“疗愈”的功能,所谓借酒消愁,杰夫的那些内在情绪带来的冲动(被抛弃感、无意义感、绝望感、濒死感),酒精可以让他暂时忘却这些,但终究只是暂时。而之所以总是有情绪上的冲动,归根结底,从小到大都始终在情绪失控的环境长大,被严重情感忽视的杰夫,也没有一个好榜样让他学会如何与情绪待在一起,如何控制情绪。喔,除了在地下室和那些死去的动物躯干待在一起,别无他法。

幼稚感(婴儿化),也许很多人在听他自述时多次说起:我不知道,我就觉得那是一种无法控制的感觉,我不得不杀死他,我就是有这样的欲望的时候,都觉得他变态至极。但我感到他变态的同时又觉得,杰夫的防御机制非常的初级,他基本没有发展出更高一级的防御(升华、压抑),他最常用的都是边缘性人格最爱用的那几款,否认(当杰夫满口谎言的时候,他反倒会质问其他人,为什么都不相信我,我有什么错),行动化(拿什么来把你们留住,拿我的迷药粉,大锤子和盐酸桶),解离(不是精神病性的,但杰夫经常在失控情况下做出极端行为,比如公开场合单人打飞机,沉浸在与他人融合的幻想中等)。边缘性人格障碍在研究的早期也被称为“as if”人格,又叫”婴儿型人格”,顾名思义,像婴儿一样思考的人会是什么样子的呢?无法想到“责任感”这件事情,有全能幻想,有融合共生幻想,未成型的性格,基本没有缜密的思维。

杰夫是不是反社会人格?我曾经也怀疑过,serial killer可能多少有些反社会人格的成分。在杰夫身上,毋庸置疑,他身上有很多人格障碍的共病现象,除了边缘性,还混合着反社会,分裂样等其他人格障碍。反社会当然是少不了。但我觉得反社会不是他的主人格,他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报复社会,也不是为了戏弄他人,反社会人格的核心状态是虚伪与操纵他人,这一部分在杰夫身上比较少。杰夫犯罪的目的不是为了操控和欺骗他人,换句话说,他脑子没那能力,他的行为也较少有损人利己的,能正常履行基本的工作职责,平时上班也按时按点,如果不是酗酒,可能就是个在正常不过的人罢了。

三、我是个好爸爸吧?

继续说一下杰夫的两位奇葩父母。

他们看上去和那些破碎家庭的父母没什么不一样,一直吵架,一直互相嫌弃。

他们也做到了很多父母该做的事,抚养两个孩子长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许有人会问,没有人的父母是完美的,为什么一定要怪罪杰夫的父母呢。

我同意,杰夫成为恶魔的原因不能怪在父母头上,就像我们每个人做错事的时候,都不应该由我们父母来担责。

但在这里,我想可以回答杰夫爸爸的那个问题了,究竟,那一切都是怎么开始的呢?

也许是没有人为杰夫的行为表现出难过的表情。

他的父母表现的是失望、质疑,或者甚至否认和回避,这些表情都是很个人取向的,潜台词都是:不是我的问题;而不是杰夫取向的。例如,他的祖母,同住一个屋檐下那么多年,即使看到一些奇怪的人,闻到奇怪的味道,即使大概知道杰夫可能是Gay,但因为种族歧视的固有观念,因为宗教带来的固守思想,也装作没事走开,因为比起去面对血淋淋的事实,待在自己熟悉而苍白更为来的安全。

当父母能为孩子的痛而痛,为孩子的喜而喜,为孩子的伤而伤,能将自己的脚放进孩子的鞋子里去体会他的情绪的时候,孩子才能通过效仿、内化父母的行为进而习得为他人考虑的能力,这种能力,我们称之为共情。

可惜的是,杰夫的父母以及祖母似乎缺少共情的能力,尤其是他的两位父母。这一种共情能力在重大事情面前,会升华为哀悼的能力,这里的哀悼指的是为杰夫所作所为感到难过,感到伤心,感到自责,为那些受害者的家庭感到惋惜、痛恶、内疚。

而杰夫的父亲,虽然体现出了为杰夫难过,但他大多数反应都让我不禁感到失望,他一直在为自己开脱,向其他人证明自己是个好爸爸,甚至写了杰夫的传记来证明这一点,虽然他说是为了世人警示,但我不禁好奇,难道不应该花更多的精力去悼念那17名死者的家属吗?

而杰夫的母亲,竟然宁愿相信UFO的存在也不愿意花时间在杰夫身上,终日为着自己的头疼脑热问题烦躁不堪,是一个emotional non-available的母亲,而且在最后还去找受害者的家属求情请他们出庭作证为杰夫开脱,脑回路非常NPD了。

杰夫的世界里但凡有一个人能有这样的情感能力,不忽视他,他也不至于会这样……

四、后记

看完这部剧后,我脑子里总会回想着杰夫在湖边开膛剖度切内脏时感到兴奋时,光影洒下来,内脏闪闪发光,那是杰夫身体中为数不多的兴奋时刻。

他的治疗师说,这是我们每个人的本能,尤其是男人,都喜欢白、闪、亮的东西,这是基因里带着的,会让人感到兴奋。

如果让他感到闪光的时候更多一些,更多元一些,会不会不一样呢?

如果让他觉得不必努力就能让人留下来,会不会不一样呢?

一个喜欢动物body的小男孩,也许长大以后,这些强大的死本能可以升华为更为理想的动力,他也许会成为一名非常出色的兽医或者法医,而不是一直停留在那些固着的环境里重复着一幕幕“爱我别走”的悲剧。

 4 ) killer vs victim,true crime题材的两种视角

(总体7/10,evan真的好好看。。。(。)感情四星)

节奏慢但基本挺稳,jeff进监狱后几集拍的比较沉闷单调,不过季终集讨论的话题——good vs evil,forgiveness vs vengeance,还挺有意思。

看了一半在半夜看了个采访,evan说ryan Murphy搞这剧的number one rule就是不从jeff的pov讲故事,而全部都是在观察他。也力求体现了对受害者的尊重。

这剧前半以冷静、中立、观察性的视角拍jeff被抓前的人生,处理的还不错。后半进行转变,开始大约每一集以一个victim的视角来讲故事(我不只是指受害者,包括各种被Jeffrey摧残了人生的人)。看了一篇文章,里面评论了剧集这样处理叙事的问题,感觉说的很有道理。

前面大意是:前五集已经奠定了基调,已经明确建立了犯罪者才是中心人物。后半开始focus on victim的故事,就显的额,诚意不足(?)没有足够饱满的立脚点来开始新的叙事,(所以我觉得有几集拍的不太行)。而且,虽然剧集决定侧重于这些话题:

- the police’s jaw-droppingly negligent assumptions that Dahmer couldn’t be a criminal;

- the way he targeted and killed gay men, particularly those of color, at the same time the AIDS crisis was unfolding; and

- how the race, sexual orientation, and/or economic status of the victims made them less of a priority to racist and homophobic law enforcement.

而尽力避免glorify the killer,但是:

“it handles those issues without significant depth. It’s as if the team behind Dahmer marked the socially relevant subjects raised by the serial killer’s behavior with a highlighter instead of actually building deeper narratives around them the way a superior true-crime series might.”

还有一点,就是关于剧集后半讨论的其中一个话题,我感觉,对于重点在这个犯罪者的true crime作品里,某种程度上是无法避免对于这人的“娱乐化”和对受害者的剥削性质的。就像剧里的邻居,有个片段里看到jeff的采访上电视,说, “This is not some Halloween story, This is my life.” 可是我觉得他成为halloween story真的是一个必然的社会现象(?)

可是这剧也仅仅用了victim痛诉的一些片段(比如刚提到的邻居的片段),来声明这个问题,却也并没有深入探讨*到底为什么*“people are so fascinated by the depraved behavior of a serial killer”

正如这段所说:“Murphy and his collaborators are obviously aware of how exploitative it can be when the stories of serial killers are sold to a murder-obsessed public and how hurtful it is when victims are diminished, but the show never figures out a way to avoid committing the same crime.

You don’t get credit for lamenting the existence of a circus when you happen to be the ringmaster.”

讲Tony的第六集,作为剧集开始转换叙事focus的第一集,的确算是个深刻、动人的开端,honour了受害者是一个有自己人生、生动的人,而并不只是犯罪者杀人数据的那个+1,制作组的intention是可钦佩的。但是这一整集的最后,这个鲜活的人就还是literally been reduced to be a piece of meat。实在是挺讽刺,挺搞笑的。

+文章还说道因为evan已经是ryan Murphy的老常客,在美恐系列里演过各种虚构的killer,所以,虽然他的表演一如既往的好,但看对于看惯美恐的人们,看evan演这个角色带来的shock并不会很大。“It also gives Dahmer a tiny hint of American Horror Story vibes, which is the opposite of what you want for a series aiming to avoid turning Dahmer’s crimes into another ‘Halloween story’.” 也是很有道理

The Problem With Dahmer vulture.com

 5 ) 剧里没演的一个关键人物:达莫的缓刑假释官

达莫案里另一个关键人物但剧里没有演:达莫的缓刑假释官 Donna Chester。

由于剧里没有演这一段,似乎令很多观众以为 “达莫杀人很容易,因为都没人管啊”,甚至觉得 “看到没,白男犯罪多容易” 等理解,但其实恰恰相反。

现实里,达莫在他的213公寓里(1990年5月~1991年7月22日)一共杀了12名受害者,这些都发生在达莫的缓刑期内。也就是说,他当时是受监管状态的。而且他不仅被监管,还一直持续参加与戒酒和心理/精神的相关治疗项目。说白了,在那段时间里,达莫是不间断地和缓刑官,心理医生,精神科医生,咨询师等各种相关专业人士打交道。然而期间不仅没有一个人发现达莫有极高危险性的异常,反而给予达莫好评,说他是他们遇到过的最配合,最服从的一个。现实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

1988年9月达莫猥亵一名 13 岁男孩(受害者14岁老挝少年的哥哥),198九年1月30日定罪,198九年5月23日宣判5年缓刑和1年惩教院。达莫完成10个月服刑后获得缓刑释放,开始了他的5年缓刑假释。

自1990年3月开始(至1991年7月23日),Donna Chester 担任达莫的缓刑官。他们最后一次会谈是 1991年7月18 日,4天后,达莫被捕(1991-7-22)。

Donna Chester毕业于威斯康星大学密尔沃基社会福利学院,主修刑事司法。1990 年 1 月 9 日,她成为州缓刑/假释官,1990 年 2 月 25 日被分配到密尔沃基性犯罪科。在受培训后,1990 年 3 月,她接手了一名离职假释官的全部 121 起现役案件。分配给她的所有当事人都是性犯罪者,其中大约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被认为是高风险并处于最高监管程度。 (通常来说,性犯罪者被认为比其他类型的犯罪者具有更高的风险。)此外,她还有大约25个“机构移交案件”(“预备假释”状态的案件)需要她的大量时间和很多文书工作。

Chester 每月会谈达莫两次,会谈时间从10分钟到1个小时不等,大部分时间都超过半小时。Chester 说她 “倾向于花更多的时间给达莫提供咨询服务,而不是提供所规定的平均时间”。

Chester的首要任务之一是让达莫接受戒酒治疗,因为法院已下令将这种治疗作为缓刑条件。达莫将他的问题归咎于酗酒,达莫的父亲也强调了解决达莫酗酒问题的重要性。所以,Chester 让达莫参加 DePaul 康复医院的一个非住院式的强化戒酒项目,该项目从1990 年 5 月 22 日~ 1990年11 月15 日。无论是从达莫的档案还是从她自己与达莫的联系过程中,Chester 没有理由依据相信,达莫有药物滥用问题。随着他通过该项目取得了进展,达莫每周去DePaul康复医院见他的顾问1~3 次。经他的顾问转介,他通过DePaul接触到一名精神科医生和一名心理医生。Chester与 达莫的顾问有定期联系,顾问报告说达莫非常配合并且似乎在取得进展。她也没有从DePaul康复医院的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任何反映可以表明达莫似乎很危险,或者他在重新陷入犯罪活动。 1990 年 11 月 15 日,她从DePaul康复医院的工作人员那里得知,达莫成功地完成了该项目。

大约在 1990 年 8 月 13 日,Chester 开始担心达莫的情绪抑郁问题。她与单位的心理学家 Joan Kojis 讨论将达莫转诊到惩教部临床服务单位。Kojis告诉她,由于达莫有工作、有保险并且已经在 DePaul 接受治疗,他应该被转诊给那里的临床医生。过了一段时间,达莫在 DePaul 的顾问打电话给Chester,建议达莫去看精神科医生治疗抑郁症,并为达莫预约了DePaul的医生。

1990 年 8 月 27 日左右,Cheser将达莫转诊到密尔沃基县心理健康中心进行评估和治疗。她打电话安排心理评估,被告知达莫本人必须来,否则无法预约。1990年9月4日,Chester通知达莫前往心理健康中心。

DePaul 工作人员向Cheser报告的唯一问题是,1990 年 9 月10 日,达莫每周三次的尿检中有一次对安定(镇定剂)呈阳性。Cheser命令他到她办公室。达莫声称该药物是先前治疗的残留药物;再次进行尿液分析,其结果为阴性。Cheser警告达莫停止服用任何药物,除非他现有处方,并且要他去密尔沃基县心理健康中心进行心理评估并进行审核。 1990 年 10 月 8 日,达莫过去做心理评估。他告诉Cheser他没有做心理评估所需的 200 美元,而且此后他还将被要求支付治疗费用。Cheser与该部门的临床服务部门讨论了达莫的治疗方案,因为他的抑郁症似乎加重了。该单位的精神科医生再次表示,由于达莫在DePaul接受治疗,所以将 达莫转诊给那里的临床医生会更合适。

大约在 1990 年 10 月 23 日,Chester 得知达莫已经在DePaul看过精神科医生。 DePaul 工作人员中没有人建议Chester达莫有危险性应提高他的监管程度;也没有建议告诉她除了她已经做的这些之外,她还应该做些别的什么。达莫告诉她,医生开了抗抑郁药,但他买不起。这引发了一次咨询会谈,Chester告诉达莫,他必须改变他对金钱的消极行为和态度,要优先考虑他的需求,把钱花在必需品上,而不是他想要的东西上。

达莫缓刑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 Ambrosia巧克力厂工作。他几乎没有缺席任何与Chester或他被转介的人的约谈。他符合缓刑监督的目标和宗旨,是Chester处理过的案子里最合作的当事人之一。

达莫一直说他没有再喝酒,他在 DePaul 的尿检结果对酒精也一直呈阴性。他告诉Chester,他偶尔会参加酗酒者匿名会议。在 1990 年 11 月 5 日的会谈,达莫和Chester谈了他想用破产这种方式作为处理他债务的手段。他告诉她,这样他就可以从他的DePaul心理治疗师那里买到较低价格的抗抑郁药物。

1990 年11 月15 日达莫在DePaul完成治疗后,他告诉Chester他将继续在那里就他的抑郁症和性问题看精神科医生,并且他正在服处方药。 1990年12月4日,DePaul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点。他们指出,达莫是他们最合作的客户之一,他只缺席过一次预约。1991年2月,达莫第一次与Chester失约。他打电话道歉,并在下一次预约提前一周自愿前来。他报告说他正在设法获得药物,而且他没有再喝酒。Chester将他转介到咨询中心的男同性恋互助小组。 1991年3 月,被Chester联系了咨询中心,设法想让达莫接受性犯罪者治疗。该中心拒绝接受达莫,因为他的罪行不符合猥亵儿童的典型情况。鉴于这种拒绝以及达莫在 DePaul 的治疗已经结束,1991 年 5 月Chester 再次尝试从该部门的临床服务部门为达莫获得临床医疗服务。 达莫得到了1991年6 月 11 日与 Dr. Crowley的预约。Dr. Crowley是该部门的心理咨询师。Dr. Crowley没有发现达莫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只有轻微的抑郁症,并给了达莫一张精神病药物的代金券。Dr. Crowley在报告里没有表明(达莫)有潜在的危险,也没有对Chester提出任何建议。

1991 年 6 月 24 日,Dr. Crowley再次与达莫见面。无论是抑郁症还是其他问题,达莫没有报告任何重大问题,并预约 6 月 27 日的Dr. Crowley。7 月 8 日(在他谋杀 Jeremiah Weinberger 两天后)达莫和Chester会谈,并报告说与Dr. Crowley,他正取得些进展。达莫担心他会因为旷工和迟到而被解雇,并且他正在考虑如果工作没了他就自杀。Chester不相信达莫有自杀倾向;事实上,在她看来,他似乎功能完善(fully functional)。她知道达莫两天后与Dr. Crowley有预约,她就他的工作问题给达莫提供了相关咨询。

与达莫的会谈一直持续到 7 月 18 日(达莫被捕前4天),Dr. Crowley在此期间没有看到任何危险的迹象证明,也从未向Chester建议她应提供更严密的监管或采取任何其他的措施(除了她已经采取的措施之外)。

Chester 从未有依据需对达莫采取惩诫行动或监禁他。鉴于达莫对监管的服从、他对转诊的跟进、他有稳定工作、他参与治疗、没有任何关于暴力或非法行为或警方联系的报告,以及没有任何给他治疗的专家对他的问题发出任何警告,Chester没有依据也没有理由相信达莫需要严密监管。以工作量调整为理由,她提交了四次豁免家访的请求。这些请求分别于 1990 年 5 月 1 日、1990 年 6 月 1 日、1990 年 11 月 29 日和 1991 年 6 月 17 日得到了她的主管James Wake 的批准。Chester从未家访过达莫的住所。她与他的所有联系要么是在她的办公室,要么通过电话进行。

Chester 在达莫案件曝光后的会谈中说,通过她对达莫所记录的81页文件里得到的对他的印象而中间从未对达莫有过任何警觉的主要原因是达莫似乎除了杀人这个事情之外他什么都说。Chester表示,达莫有时会表现出有兴趣谈论他的性取向,还谈到他家庭情况的紧张,他一直在抱怨他个人财务问题,几次提到想自杀的念头等等。在Chester的缓刑日志里,达莫似乎是一个很孤独的人,与家人疏远。警方报告也显示,随着工作情况的恶化,达莫的谋杀行为变得更加频繁。

1991 年 10 月 31 日(即他儿子去世117 天后),Jeremiah Weinberger(17名受害者之一)的父亲向威斯康星州及其雇员,尤其对Donna Chester以及她尚未透露姓名的主管要求索赔至少5万美元的赔偿。

Weinberger的父亲声称 Donna Chester在缓刑期间没有按照要求家访达莫;没有对达莫即将精神崩溃并重犯恶习的迹象采取行动;也没有做出为达莫寻求咨询的任何尝试。他声称,Chester不想去达莫的公寓家访是因为他住在一个种族混杂的社区。而 Chester不去家访的导致的直接结果,是助长了达莫在他公寓里进行谋杀犯罪,因为他没有理由担心他的缓刑官会去那里家访他。

大概是Chester的依据无可争辩,Weinberger的父亲撤销了他指控里关于Chester没有对达莫采取任何措施给其提供咨询这一项。但他仍然辩称:1. Chester 罔顾后果草率地接受了不合理的繁重案件工作量,这导致了她没有进行家访以及她没有意识到达莫的精神状况正在恶化,这剥夺了他儿子和他自己的正当程序;2. Chester对达莫的监管不力,使他儿子在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剥夺了生命。

但是,他这样的辩称论点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他的儿子,Jeremiah Weinberger,不是被Chester谋杀的,而是被不代表州(state)行事的第三方(达莫)谋杀的。根据第14修正案,保护个人免于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被州(state)行为而被剥夺生命,而不是(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免于第三方的行为(参见参见 1980 Martinez v. California案)。宪法没有规定为保护公共安全免受个人行为者(private actors)侵害的义务,只有当州行为者(state actors)造成危险情况或使受害者更容易受到伤害时,他们才能承担责任(参见1993 Reed v. Gardner案)。

Weinberger的父亲坚持认为,Chester没有对达莫进行家访是导致其子死亡的康州的疏忽:如果达莫没有他公寓的隐私权,谋杀就不会发生;因为达莫知道他公寓是安全的,他的缓刑官不会去那里。

但这个论点不仅其前提有问题,而且Weinberger的父亲既没有表明达莫知道他的缓刑官不会去他公寓家访,也没有表明她家访是不事先通知且周密的,没有表明这两个因素对于阻止 达莫使用他的公寓进行谋杀和存放遗体是至关重要。即使其子确实不会被谋杀,但对于Chester没有做突然家访达莫公寓,她的过失并不具有法律意义的因素(参见1995 United States v. Feliciano案)。

所以,如果Weinberger的父亲想力争对Chester索赔要求成立,他就必须证明对达莫的监管造成了或增加了其受害者的伤害,或者以某种方式使受害者更加脆弱。而事实上,受害者的处境并不会比假设康州从未对达莫进行监管来得更糟糕。受害者没有被拘留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了他们照顾自己的能力,受害者肯定没有被置于他们本来不会面临的危险境地。即使在监狱里,康州也有保护囚犯免受其他囚犯暴力侵害的特殊义务,因为监狱“剥夺了囚犯几乎所有的自我保护手段,并禁止他们获得外部援助”。无可争辩的事实表明,Chester 从来不知道有对任何一个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的重大风险存在。达莫对她监管的配合与服从使她没有理由对此产生怀疑,给达莫提供治疗的专家医生们也都没有注意到有任何让他们对达莫的危险性产生怀疑的事情。尽管Chester知道达莫是一名性犯罪者,可能会再次犯罪,但她没有特别的理由让她相信达莫会在自己家中的隐私范围内做那些事情。

到最后,因为Weinberger的父亲未能举出任何事实来证明Chester的行为剥夺了他和他儿子的正当程序权利,也没有举出任何证据证明Chester在履行职责时轻率大意甚至疏忽。无可争辩的事实表明,Chester 的行为认真且谨慎。不能仅仅因为她在进行正常处理时发生了她无法预料到的行为而被认定为疏忽。最终,Donna Chester 获得了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指控不成立。

Donna Chester对达莫的会谈日志记录原文内容可参见此链接回复区序号74.://www.douban.com/group/topic/275484885

 6 ) 船人与难民问题

今天忽然想起之前看过的剧《怪物:杰弗瑞•达莫》里,达莫杀掉的一个孩子就是老挝人的后代。我还记得在法庭上,英语说不利索的老挝移民一代——受害男孩的父亲——一直在描述他们的移民故事“我们坐船来”。 为什么想起这个细节?因为晚上读了 《从“冷战棋子”到“美国公民”:美国政府对苗人的利用与安置》这篇硕士论文,里面提到了1980 Refugee Act: 在《1980 年难民法案》(1980 Refugee Act)出台前,美国并没有专门针对难民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尤其是二战后全球难民问题突出的时期,难民的接纳只能靠国会针对每个具体(国际性)政治危机所采取的独立措施。如越战结束后针对接纳包括苗人在内的印支难民出台的《1975年印度支那移民与难民援助法案》,并成立了印支难民安置联合事务小组( Interagency Task Force for Indochinese Refugee Resettlement)。但处于东西方阵营对峙的两极格局大环境下,国际社会战乱频仍,战争与政治难民与日俱增,涌入美国等欧美国家的难民也随之激增。 尤其是东南亚政局动荡,事态不断恶化,印度支那三国的海上逃难者——“船人”骤增,用来逃亡的小船较简陋且人员严重超载,海上环境恶劣,淡水及食物的短缺等隐患加剧了危险,加上来自周边国家的海盜猖獗,被抢劫或杀害成为常态,这一惨状经报道公诸于世以后立刻在国际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为平息国际舆论的指责,美国也着手采取行动出台专门的法案加以规范,将难民接收问题专门化。 出于特殊的人道主义关怀目的,为获准进入美国的难民提供永久、系统的方案,该法案于1980年3月由国会最终通过,3月17 日卡特(Jimmy Carter)总统签署同意并于4月1号正式生效。“该法案发的出台与实施细则中对苗人的安置产生重大影响的有: 依据该法案规定成立了隶属于“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the U.S.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难民安置办公室”(ORR) 与州和地方机构一道合作开展各项工作。四分布在各州和地方的苗人安置与管理问题在不断深入的基础上也趋向于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涉及到苗人群体具体的问题也得以解决。 《1980年难民法案》中规定在难民来美国之前就在难民营中着手对其进行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从“农业文明”甚至“原始文明”阶段跨越而来的苗人,对其展开关于美国社会现状等方面的教育,及对英语和基本的生产生活方式的培训,这样有利于苗人了解和融入美国社会。同时加强培训,意在让苗人对美国有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让其决定是否离开难民营去美国,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难 民法》中的“自由、自愿”原则。

 短评

和真实案件里的主人公的情况还是有很大出入,首先他小时候家庭很和谐,而且他还特别受父母关爱,但由于他小时候长得很好看,就被邻居家的男孩骚扰了很多次(性取向估计就是这么歪了的)。然后他成绩也不错的。染上酗酒也是因为想和人社交(因为他性格怪总是被人嫌弃,就想以和别人一起喝酒的方式凑上去),最大的不同是他是个种族主义者,他杀的人里,被害人大多是非裔黑人和拉丁美洲人。其他的地方也还有很多不一样的,想了解真实情况的可以去搜一下(很恐怖)。

3分钟前
  • 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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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的惊悚压迫感拉到很满,第六集的受害者视角把悲剧情绪推向高潮,第八集民权运动的介入给整部剧增添了厚度,最后两集邻居大妈和老挝爸爸的戏非常有必要。除此之外可以快进看,尤其是第2-5集浓墨重彩讲杀人魔如何成型显得过于猎奇、刻板且毫无必要。这跟美国犯罪故事第二季的问题一样,最亮眼的角色、段落或单集反而出现在视角从叙事主体向外辐射/脱离出去的时候。PS:配乐很出色

8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 还行

我不太理解为什么遇到这种天生反社会人格的变态连环杀人狂,编剧一定要把责任推给童年阴影和原生家庭,推给患有精神疾病的母亲,推给种族歧视的警察,推给社会风气,事实上达莫的幼年受到父母的格外关爱,尽管如此他还是喜欢切掉小动物的头、解剖并用酸类腐蚀小动物的尸体,这是个天生的变态,没什么可追究原因的。伊万小天使演得非常还原非常传神,但是剧本身剪辑拖沓、乏善可陈,基本上过了前两集就没有意思了。

11分钟前
  • 白胡椒哇
  • 还行

我个人觉得和原生家庭没什么关系,这种人就是天生恶魔, 反社会人格。主演演技担当,从来没让人失望过。剧中最让人恨的除了变态,还有那帮种族qishi的警察,气死人了。

16分钟前
  • bohe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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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失望,远远低于预期。Ryan Murphy执着于把真实罪案拍成传记片,又总要花10集的长篇幅,美罪系列如此,这部也是如此。节奏很不好,刑侦和庭审的戏份太少。只有1/7/8三集是正常叙事,2-6集的碎片闪回看得好累,也很没必要,广泛好评的第6集根本就离题了。9/10两集更是多余,做个片尾字幕就够了。Evan Peters的演技还是很好的,变态角色把握得可以,也有所突破。原型人物在牢里被杀的结局还挺大快人心的。

17分钟前
  • SuperCap
  • 还行

真实罪行恐怖 呈现在剧中的尺度倒是比较保守的 三条线 一条是达莫不幸福的成长经历以及他变态人格的逐渐形成 一条是受害者的故事 也就是最温柔也看得人最心碎的第六集 两个社会的边缘人用文字表达着好感与爱恋的画面甚至会让人愿意沉浸在短暂的甜蜜里 而当这一切最终又归于黑暗时 也会更痛地感受到他亲手摧毁的生命的鲜活 第三条则是优秀的犯罪类作品中一般不会缺少的对社会问题的深入探讨 邻居对执法机关饱含愤怒却又无能为力的质疑与控诉 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回荡在无数的社区

18分钟前
  • 水包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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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虽然这类连环杀人犯的故事很多,但是这个故事重点在讲周围环境的冷漠。他爹陪他解剖动物,他妈去追飞碟了。警察进入他的房间看到血迹,也仅仅认为是同性恋玩大了,根本懒得管。邻居报警说担心,警察说没事他们都是成年人了。。。。于是jeff就一直杀人,好像只是因为没有人管他,他就一直在黑暗里的角落里杀人、解剖、分尸、毁尸灭迹。。。。似乎他一直在等着看什么时候被抓,等着有人来管他。

20分钟前
  • 9o1o31
  • 推荐

论九十年代三十岁美国白男犯罪有多容易…

21分钟前
  • SizzlingZom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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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你迟早要拿奥斯卡的

26分钟前
  • 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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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中国人可以通过这部片子,对美国法制,社会公正,黑人团体维权,白人生来特权有所了解。不要一看到有电影里面出现正面的黑人形象,或者主角是黑人,就说“政治正确”。被洗白的脑子是时候重新理理了

27分钟前
  • Anaïs
  • 力荐

聋哑人那一集直接把本剧提升了一个高度.88/100

30分钟前
  • 回音
  • 推荐

美剧想追求深刻,就离不开种族歧视的buff。再偏门的题材,基督教也是贯穿始终要输出的意识形态。

34分钟前
  • 还行

就第一集的观感绝对的黑马!无论是镜头语言还是剪辑节奏,都在尽力的施展一种张弛有度,不紧不慢的感觉,非常有猎人审视猎物并且势在必得的那种带一点儿嘲讽的稳妥感,就第一集呈现的感觉,用了非常平稳的手段定了一个影片的主基调,不是那种爆裂的以血腥取乐的是绝对的严肃叙事,估计到后面会讲非常多,关于种族不公以及社会现状,还有童年的东西,摄影跟剪辑相当牛逼,举个例子,在初期身份对被害者尚未完全揭露是用了很多轻微的仰拍,来去做主角那一丁点压迫感,单个镜头时长都非常长,而且平移镜头多,根本就不着急去渲染所谓的惊悚感,只是让它自然流露出来,这个非常棒,但是到了中期激烈片段了大量手持摄影,人跟人的对手戏变得更激烈,虽然单个镜头时长仍然挺长,但是用了手持摄影画面信息量让信息比之前的平缓风格足了很多,总之真心特别好

36分钟前
  • pomk
  • 力荐

在他杀死聋哑小哥的时候感叹他就是一个纯恶人 如此纯洁善良的人都无法感化他后面几集感觉能再快节奏一点最后看到Tony本人的照片 演员和他好像啊

40分钟前
  • 生抽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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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以为第一集两警察会相信白人的话…

44分钟前
  • Rail不是铁路
  • 力荐

那个蝌蚪怎么那么大?

49分钟前
  • 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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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六集的气质是一部完美的 gay erotica thriller,年轻的男性肉体荷尔蒙带来的死亡预告,催眠药混合酒精带来的迟滞中隔着屏幕似乎能闻到尸体混合血液与精液的气味,一种死亡与艳情的漩涡。后四集是沉痛的黑人的《约伯记》和《罪与罚》。

52分钟前
  • 加州站街男孩
  • 力荐

压抑,节奏缓慢,让人没有看下去的欲望。

55分钟前
  • ShakaTututu
  • 较差

墨菲阿姨的剧怎么拍都像《美恐》,有被金发小Evan帅到。说实话除了增加造价不理解这种时长,这种罪犯传记片拍一部两个小时电影就行了,磨磨唧唧看完和看了文字百科没啥区别,漠不关心他的成长背景,有的人天生变态。看了EP1 2 6被吹上天的聋哑集看完:就这?

59分钟前
  • 亮马河畔
  • 较差

编剧成功的将责任推给了他的疯癫的母亲,避责的父亲,装傻的奶奶,种族歧视的警察,偏心的法官,无情的社会。然而世界上有549种paraphilia 性偏离,Jeff的比较极端叫做splanchnophilia 内脏恋。在暗网诞生以前,你会在明网被动的看到各式极端行为照片,问题是paraphilia的人群无处不在或者说没几个“正常”的,所以能否划分为疾病还是争议。有嫁给火车的,电线杆,动物的,podophilia恋足, plamph恋脏内内, biastophilia恋被强, maiesiophilia恋孕妇, cuckold恋绿帽, 人生来与众不同,故作平庸反而无聊,so你有fetish吗?

1小时前
  • peupeu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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