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非芬奇粉丝,所以难免有些地方没能get到导演所擅长表现出的东西)
本片算的上是现如今我个人最喜欢的芬奇电影了(虽然还没有将他的作品补完,但就目前来看,是最佳),因为本人对七十年代风格的喜爱,在这部电影中或多或少得到了满足,毕竟,从一开头的复古风格的logo,就让人直呼有那味儿。而芬奇的个人风格也在《十二宫》的重组事实里,散发出神奇的魅力。
首先,电影的画面中表达了一种对物体的迷恋{总让我想起(总统班底)}。首先,我们可以单独的把本片中的大特写拿出来看,简单之余精确的将证据的“真实性”摆在观众面前,达到一种更深层次的“扑朔迷离”。
而另一方面,摄像机,信件和电视这些元素,在我看来也成功的构建出了独属于过去的,人物的生活环境{《唐人街》,《电视台风云》}。
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值得突出说明的视觉“重点”。首先,电话这个意向作为很重要的视觉元素被从头到尾的运用,电话作为一个引导的物件,象征着外界的交流,以及使得多方人物的距离得以在对话的场景里足够的拉近,让观众沉浸其中。与此同时,另一个大一点的“物件”汽车也一样被突出,在马克叔登场时所运用的上帝镜头,稳稳地跟拍出租汽车的运动,汽车作为一个探访未知的引导空间,被观众的眼球所记忆。我为什么先说这俩个元素呢,因为后面,后面有极大的作用。
另一点,就是芬奇所为人津津乐道的对话场景的拍摄,本片中有俩点被突出,一是类似于(打破第四面墙)的凝视镜头,被全片时不时的运用,此处当然并非只是一个单纯的影像风格的埋设,“走入角色的情绪”才是最最主要的作用,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平铺直叙中,我们得以在这里看见心理浮动的暗流。而除此之外,正如芬奇所有的作品为了叙事所做的事一样,人物的场景中,正反打的切换象征着引导者与被引导着的关系远近,以及值得观众注意的重点的话语,而环境的流畅转换,则很好的依靠美术部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说完这些,我们看位于后半段,吉伦哈尔所饰演的罗伯特拜访冯恩那段戏,刚才提到的这些元素里就得到了极好的运用,也使得这个高潮的戏份是如此的牵动人心。
当然,除此之外,本片更让我所喜爱的,就是前半段犯罪过程的调度,极具黑色片风范。缓慢的铺垫,没有太多血,带着让人兴奋地真实的暴力,是如此的迷人,着实有当年新派警匪片的风范。(当然,如果这个拍不好的话,也对不起连电影中都直接点名道姓致敬的《肮脏的哈里》)
大概如此。不过在最后,自己还是得大声的说一下,虽然这片是佳作,但我还是,不,喜,欢,芬奇风格!!!!(最后的吐槽,哇咔咔,写这篇意料之中的累啊,而且还没多少字数。。。)
这部为人低估的片子我看了好几遍,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细节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卡通画家罗伯特(杰克•格伦哈尔饰)拜访潦倒的记者保罗(小罗伯特•唐尼饰),劝最了解这些案子的他写本书。进门第一件事,保罗就把罗伯特按在沙发上,指着他们正对着的一台电视说:
看到那个了?很催眠吧。
在一个特写镜头、然后是一个全景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著名的电子游戏《乓》(Pong)的画面:屏幕左边发了一个球,本来应该有人操纵屏幕右边的乒乓板把球打回去的,可是没人按键——我们都没看到手柄在哪儿,好像没人在乎去接球了。于是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从屏幕右下方溜走了。然后是下个球,再下个球……奇怪的是,比分一直停留在 15:9。在两个旧日同事的谈话间,球撞在屏幕上下方的两壁上时发出的差异微小的音效,给他们点出了逗号。
那么问题来了:芬奇竭力以法西斯式的精确来重现多年前的真实氛围,这样一个控制狂怎可能随便安排这么显眼的拍摄对象?
直到读了德勒兹的运动-图象研讨班第 7 讲,被德老师吩咐去查了平均自由程这个物理概念,我才恍然大悟。分子的平均自由程(mean free path),指的是分子两次碰撞之间的时间内经过的路程的统计平均值。比如下图中,左边的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比右边的长得多。
要是把《乓》中的球看成一个粒子,其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平均自由程显然是像左边那样,比较长,接近固体状态。原因就是如下图所示,随着温度升高,物质形态会从固态转为液态,甚至进一步转为气态,而粒子的平均自由程也会越来越短。
可这和罗伯特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被同事戏称为“他妈的童子军”(事实上他是鹰级童子军 [Eagle scout]),“烟酒不沾,连脏话都不骂”,衣柜里全是格子衫和毛绒外套,在罐头般的公寓里过着老婆孩子热坑头的达标生活,而《乓》描述的就是对他眼中的固态世界:
这是当一些分子的运动被其它分子的作用限制在一个有限空间内,以至于振动在一个位置上、围绕一个平均位置而振荡着。(第 7 讲)
其法则,就是“一个作用与一个反作用的关系”。
于是,他以为,犯罪和破案的过程,乃至世界,就是受害人、嫌疑犯、目击者、警察、媒体、还有他这样的业余侦探等等各个变量在打乒乓那样互相作用,而这一连串作用以及吹毛求疵地将其忠实再现在屏幕上的本片,则可以看成两种运动的交织:首先是凶手几乎全是随机地杀戮受害人的连环运动,而穷追着凶手这只兔子不舍的狗,就是追凶的运动。
德勒兹把知觉-图象分为两个状态,
……一个是分子态,一个是克分子态;一个液态,一个固态;一个是带动的状态,一个是消除的状态。(《运动-图象》第五章)
那么,对应于这一固态世界的他的固态知觉,就是
以机体-身体为中心的主体性的克分子(molar)知觉:在我们这些不确定性的中心(注:也就是人)的作用下,固态的星丛才形成了。于是,我的知觉显然是对固体的知觉。......因为被隔离的运动-图象,......正是所谓的一个固体。......在固体上剪裁的知觉......把固体当做对象、条件和环境。(第 7 讲)
由此,罗伯特相信有可能从草蛇灰线之中,事后地回溯、还原乒乓的至少一部分运动轨迹。这一工作在片中展现为大量的思想运动和解谜、档案研究——也就是符号间的互相指涉,而这些
言说符号搭起了一个隔离出了图象、固化了图象的取景框。(《运动-图象》第五章)
正是在这一知觉中,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痴迷/强迫症(obsession)驱使着罗伯特埋首于堆积成山的事实碎片、交叉延伸的千头万绪,一心想从这团乱麻中抽丝剥茧,连起这些点(connecting dots),好“搞出点意义”(他瘫坐在地上,在卷宗的包围中对要离开的老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Nothing makes sense anymore.])——他自己虚构出来的意义:
没人在乎了。(除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全片最戏剧性的段落、也就是第二个高潮——地下室惊魂一段对推进破案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主要是为了描绘罗伯特的固态知觉:很可能,他只是在自编自导的杯弓蛇影里吓到了自己。
和罗伯特一样,十二宫的相关事件也改变了保罗的人生轨迹:在对十二宫的报道进展不顺后,他离开了报社。但不同于罗伯特抓着陆地系统不放,任由一地卷宗这些记忆性的滞留(retentions)侵占整个公寓,直至把老婆孩子都赶回了娘家,本来就嬉皮的保罗已经“佛”了,搬进了位于“陆地与水流的隔离线”(第 7 讲)上的一座船屋,东西随意散落了一屋子。
当罗伯特瞟了一眼《乓》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他:他非找到不可的那个莫须有的人造正义,是在催眠自己。
而保罗则喜欢《乓》,喜欢到不玩还开着游戏。但其实,他喜欢的是《乓》这个游戏设计的反面——不去“乓”,不去玩,来玩,对那也许总要落地的乒乓选择“放手”,就像在日报这“一种按日来算、也就是在于今日的商业中工作”的他丢掉了他关于十二宫这起陈年旧案的资料,或者一边整天啜着酒一边祝自己健康那样。放荡不羁的他更习惯于这样杂乱无章的混沌,反劝罗伯特收手:你整天死盯着这桩案子不放,但你知道真实世界中死了多少人吗?旧金山“东湾的通勤每三个月死的人比那个白痴杀得还多”,你不管?
与保罗不欢而散后,下了一阵凄风苦雨。凶案刚发生时,罗伯特是给时事画漫画的;可画来画去,他想画的却只有十二宫事件的真面貌这张图式了。从此,他做起了业余侦探,不惜搭上所有个人生活,几乎是单枪匹马地追查到最大的嫌疑人和第一个被害者曾住在门对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简直是在暗示那两人很可能有过交集、打过乒乓了!
可惜啊,就像德老师说过的那样:
宇宙不是固态的,而是液态、气态的,在深底里是气态。(第 6 讲)
宇宙的粒子运动远比地上最可见的固态世界要偶然、复杂得多。就像影片的标语说的那样:
想死在一个杀手手里,何止一种方式。(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
还有种缓慢的死法,是一生都在自囚的那座迷宫中苦苦寻找出路。看完根据他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十二宫》后,罗伯特本人说: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于是,当旧金山地标——金门大桥那黑暗中的迷雾在片中数次出现、并在影片海报上笼罩了全城的时候,那
……就是超越了固体、液体的第 3 种图象状态、即气态图象那个计划:达到“另一”知觉, 而这一知觉也是整个知觉的发生式元素。摄影机-意识升高到了一种不再是形式或物质的规定性,而是一种发生式的、微分的规定性。
而对运动的还原,即完全的抓取(total apprehension),就是与“事物融为了一体,则必然是液态的事物。或者更糟,是气态的事物。”
在片尾,罗伯特终于亲自和邪恶本人对上了眼,直视了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深渊,有如金门大桥上的迷雾和桥下的水流: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罗伯特本人说。
眼睛是间隔,没法抓住整个运动的真相。(第 6 课)但如果真有一只眼/视力能板上钉钉地断定“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总体知觉之眼。总体知觉,就是
......普遍互相作用的知觉。......它有另一种本性,它是总体知觉的眼睛。......而在普遍流变中,非常多的事物,即在自己之中、相互地流变的图象,则是真正的知觉。与其说我抓住了一个图象,不如说这个是互相作用中的图象捕捉到了它们接收的所有作用、它们执行的所有反作用。(第 7 讲)
也就是说,这是不依赖征象(indices)就可以还原运动的纯粹知觉,“一种无身体无图像的思维”(《时间-图象》第七章),突破了意识-视觉系统,将知觉汇入物质微粒之间的原始气态运动、“放回”广大的宇宙-图象的生成流变中。(姜宇辉《肉体之眼,机器之眼与不可见之力——贯穿尼采、巴塔耶与德勒兹的视觉之思》)
由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对我有这么大魅力。
一方面,用德勒兹的话说,这是一出戏剧(drama)或者说戏剧性的东西(la dramatique),限定在人物视点上,“完全与对人物的刻画结合在一起”(柏格森《笑》)。这样,受害者的绝望和记者、警察的执着才得以感染其他角色,乃至观众。
表现在取景上,就是大量的中景、全景。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两个受害者正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视角中出现了一位杀手缓缓走来、亮出手枪,从而打破了平静。但全程中机位几乎没变,到双方对峙时仍是中景、近景的平缓切换,平常得不像凶杀场面。
另一方面,这一主观化(subjectivation)进程,却向现实这部广袤的“纪录片”而开放着。
影片极为反戏剧化、反罪案片类型,非但没有真相大白、揭开谜底的解脱,反而留下了很多断头的线索和无解的悬念。这尤其体现在反悬念上,要打破观众对悬念的期待。比如记者见线人、母女逃脱魔爪的戏剧性情节,本来值得大肆渲染,片中却一起头就翻牌,一笔带过、避实就虚,表达极为简省、克制。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法?
原因可能藏在导演的亲身经历里。
这个凶手是导演大卫·芬奇的童年阴影。当时,他刚满七岁,在旧金山市郊长大:
我记得我回到家,然后听说警方跟踪我们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片中,警察读出了凶手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其中揶揄道: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而当芬奇继 1971 年的电影版之后重拍这个故事时,他显然决心做一部“好电影”来超越凶手那扭曲的期待,并还那些锲而不舍的猎狗以恰如其分的尊严。这个目标也许可以用德勒兹所说的“适度的维尔托夫主义”来描绘,因为:
镜头能给我们提供如其所是的真实。...…我称之为、或者维尔托夫说得更好的——如其所是的真实,那不是图象背后的某物,而是全部图象,只要它们在其不断互相作用的系统中被把握。这就是说,在一个系统中,它们各自为了自己、为了彼此而流变。
悬疑惊悚剧情片,真实案件改编,讲述旧金山出现一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杀人后,向媒体寄一封信,留下密码、线索,连环杀人案件引起两位记者注意,他们在警察帮助下,开始调查这一系列的案件。
大卫芬奇先生,再一次收下我的膝盖!每次看完你的电影我都毛骨悚然!原谅我智商还不够高,不能完全看懂,一万分的烧脑悬疑片!唐尼大叔真的有演技,他不是只会演花花公子!杰克吉伦哈尔,把一个高智商的偏执狂演到了极致!
从头到尾,看似有理有据的推理结果不过就是电影故事包装下的一个乌托邦结局而已。最后的文字提示更是残酷的,它仍旧是个未解之谜…气氛的营造和始终让自己觉得这几乎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可怕的故事,更可怕的现实事件…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
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挺枯燥的……
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