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视不得不说是中国电视剧的先锋制作。在美国取景拍摄,启用外国演员,而且把视角对准当时的移民潮。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人在异国他乡的失落感都为这部电视剧增色不少。还记得片头,如果你爱一个人,那么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那么请送他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简单的台词却昭示了主人公的命运。王启明的崛起、宁宁的报复、郭燕、阿春、大卫的情感纠葛都让这部戏很贴近生活。即使在今天来看,这部电视剧依然能清晰地反应移民在异国他乡的真实生活。
全剧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王姬穿着红色的长衫戴着墨镜扭头说出这句话的那幕;全剧最喜欢的一幕,也是王姬穿着红色的长衫,摸着坐在公园长椅上像个找不到妈委委屈屈的小孩的姜文的头的那幕。
后来一张图成了我的头像,一张图成了我空间的背景图。
对于北京在纽约这部剧,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这是一部寒冷的基调中带着温情的剧,一如整部剧都是在冬天拍的,所有人都穿着那个世纪流行的妮子大衣一般。
整部剧里我最爱也觉得最立得住的人就是王姬,王姬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非常自洽的人,她的行动逻辑始终如一,她对人对己都有着高标准,并且头脑清醒,不犯傻,不冲动,但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似过于现实的人确是整部剧中最有温度的人。她在王启明刚来美国一穷二白的时候就看上了他的才华;在王启明混不下去准备离开美国的时候送别他,当然也是准备狠心放手了,结果没想到反倒把他敲醒了;然后在王启明需要钱的时候投资他,哪怕他也没有对她很上心;在王启明跟前妻纠缠不清的时候一次一次帮前妻说话;对宁宁也是非常公道;为夺回对自己的儿子的探视权坚持不懈。总之,这是一个整部剧里面最有温情的角色,她对人对己高标准却不苛刻,处处反而流露人的温情。
剩下的角色,比如王启明,我觉得是立得住的,但是我却没有那么喜欢他,一如我不喜欢郭燕一样,他们俩对待孩子简直就是生而不养,两个人各自沉浸在自己悲伤的小世界里仿佛宁宁根本不存在,在宁宁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的时候消失不见,宁宁当时才十六岁,他们两个做父母的就像没这个孩子一样,直接导致后面宁宁选择了跟他们父母截然不同的道路,我愿意称之为觉醒,她是继王姬之后第二个有着强烈自我意识的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跟原生家庭进行割裂,最后剧里没有交代,但是我愿意祝福宁宁,她值得一个幸福快乐的人生!
白秀梅是一个我不能理解的角色,可能我人生阅历不够,亦或者是我们俩是完全不同的人,她说她是为了帮别人拿绿卡,又说她想有个家不在意别人的过往甚至到底有没有别的女人,然后又说自己爱David胜过一切,她的一切行为似乎都与她的愿望背道而驰,她明明看起来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女人,但做出来的选择却让我觉得她是不是脑子坏了,亦或者像圣雄甘地那样,别人打脸我把另一半也送过去?丢鞋丢一双?她总在成全别人,却不愿意成全自己,我觉得这里面还是有点残缺的心理,她也许并不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
郭燕,前期好妻子好妈妈,后期背叛丈夫还对女儿撒手不管,最后读phd回国当医生去了,她的故事简直就像某部日剧里面对儿子撒手不管离家出走读phd最后生了新女儿导致儿子心理变态终其一生找妈妈里面的妈妈,我都在想她这个人怎么这么立不住,而且她的内核真的好弱,我看着她喝酒喝得什么都不要的样子,宁宁在她面前痛哭的哀嚎,她却还在那里喝喝喝,我真想一巴掌过去,成年人做事情考虑后果,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好吗,她简直不像个成年人。
David,我很喜欢并且立得住的人,他或许有点自恋倾向甚至NPD,但是因为他太贴近我所认识的一类美国人,所以我认为他是非常真实的,而且他最后的结局也很可爱,这个终其一生对中国文化中国女人感兴趣的男人,最后终于选择了自己喜欢做的事,也是有一个非常圆满的结局了。
至于纽约,纽约可能就是那股名利和金钱的象征,也许就像开头所隐喻的有钱你可以上天堂,有钱你也可以下地狱,为了钱,这里面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宁宁是一个特例,她就是那个看透了这里面每个为了钱,而选择不要钱的人,所以她才要去非洲拯救小孩,她要跟同学的爸爸结婚,她不要那个为了钱而扭曲的社会,她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净土。
而最后我想说,自己来美国也六年了,剧里面的一切跟我的生活却很遥远,我的生活更像是小马宝莉一样,发生在农村的故事😂
果然不要跟钱纠缠太深,就会过得比较幸福快乐,这样的话,我站宁宁!
《北京人在纽约》的开篇讲: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可想而知,一个人踏入美国,就开始了炼狱的人生——人生所有的丰富多彩和酸甜苦辣,都在其中经历。
男人在其中生存已经是困难的,而一个女人要想生存下去,其中艰辛可想而知。
而阿春,这个女人,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活的如宝石般灿烂。
1、知悉生存法则,无情又深情
阿春和男主王起明的第一次会面,以发生冲突告终。王起明自诩是艺术家,而阿春明白:生存下去,才是王起明目前的重点。
她一边可惜王起明的才华,一边严肃而又鄙视的告诫着他:在美国要想获得生活的资格,不要在没钱的时候以艺术家自诩。
她是无情的,不愿意请同胞喝一杯水,看不起他的情怀和矫情,用严格而又廉价的薪水来衡量工人的辛苦,并且不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因为她知道,在美国任何地方都是剥削,在她这里好过其他地方。
然而她又充满着情义和热情的。当饭店忙不过来时,她会亲自操刀干活,再苦再累的活她都能受。
厨房需要洋葱,王起明在切的时候,辣的眼泪鼻涕横流。而阿春呢?一把夺过菜刀,二话不说直接上手,噼里啪啦切了一通,面无表情,惊呆了王起明。
她不怕辣吗?也怕。为什么不做声,不露色?因为她知道这是生存的代价。
什么样的女人最幸福?享得了福,吃得了苦的女人最幸福。而阿春就是这样的女人。
要想存活,就得吃得了苦,受得了罪,那些心里的委屈、矫情,在吃不饱饭的时候,只能通通抛之脑后,用一双手撑起生存的空间,夺取自己生存的机会。
后来,王起明因为生存不下去,打算和郭燕一起回国。阿春见了王起明,他们二人有一段精彩的对话:
阿春:我讨厌失败者!我怕沾了晦气!
起明:你说清楚,谁是失败者?我不是失败者!我是厌倦,讨厌,我讨厌他妈的纽约!我讨厌他妈的美国!我讨厌这儿的一切!
阿春:只有成功的人才配说这种话!
起明:你太势力!
阿春:是吗?如果你说我势力的话,你说对了。所有能生存下来的人,根本用不着回去!
起明:你站住!
阿春:我告诉你!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
这是她用自己多年的经历总结的经验,里面含着她的泪,她的苦,她的笑,她的暖,然而更多的却是生活的艰辛和不易。
但是她不care,她在这样的环境里活的幸福,活的自我,活的有追求,活的有尊严。
我佩服这样的女人,活的比男人更坚强,也比男人更柔情。
2、不管在怎样的年龄,她都是最美的。
阿春一直都是以最美的形象示人,成熟,优雅,充满韵味。
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恰到好处的展示着她的身姿,她的每一笔眼线都描绘着她不可抵挡的魅力,她的每一只口红都有彰显着她独一无二的风情。
看着阿春,你会不自觉地觉得30多岁的女人真美。
王起明的女儿宁宁因为厌恶阿春,多次用言语和行动伤害阿春的自尊。可是在一次酒吧里,阿春对宁宁说出了这样一段话,彻底地为自己扳赢一局,并且让宁宁无话可说,更让观众佩服。
她说:
“你年轻漂亮,可惜太不成熟了。
你的裙子又贵又漂亮,可是太大了;你的口红太红了,你这个年龄少女的清纯,被你这张精心描绘的嘴反而弄得复杂了;你的眼睛长得很漂亮,可你不应该画的太重,看起来显得很脏。
我有这个自信,在我这个年龄,我是无可挑剔的。
我之所以以一种使你印象深刻的方式给你说这些,主要是想提醒你:不要轻视别人,更不要轻视别人的感情。“
自信,骄傲,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不仅仅是脸上不可逆转的皱纹,更多的是心智的成熟,性情的稳定,抹不去的骄傲和有底气的自信。、
3、具有聪慧的头脑,同时深谙人性
剧中阿春的初次露面,就是与一位曾经和她上过床的男人发生争执,因为那个男人私自动用了饭店的财务。
阿春把财务和情感分的很清楚,楚汉之界不可逾越。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爱情都比鸿毛还轻——她对自己狠,对他人也狠。然而这样的狠却是包含着平等与尊重。
王起明向她借钱,即使是上一秒鱼水之欢,下一秒她依旧坚持让他打借条,规定利息与还款期限,一个都不少,一个都不受影响。
在王起明把钱还清之前,她不再把自己交给她。一直到他把欠款还清,他们才真正的把爱情纳入日常事宜。
即使这期间王起明挣得盆满钵满,钱财如流水般流到口袋里,阿春也丝毫不为所动。她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着这个她爱的男人,可是还是要等他把欠款还清。
这是社会的生存法则,如果一个女人不懂得这个,那么她会吃很多亏。特别是像阿春这样的女子,独立生活在残酷的社会里,聪明如她,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女性都会犯一个错误:当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之后,似乎一切都变得和对方分不清界限,不仅仅是身体,还有财务和生活。
其实要想做一个独立的女性,最重要的就是不管在怎样的环境里,都要对自己的事物拥有发言权。这是女人自信的底气和支撑,万万不可丢弃。
王启明投资楼盘,沉浸在未来会赚几百万的想象中,可是阿春指出:”你需要多看报纸,看经济版报纸。“面对王启明的不屑一顾,她又委婉的说明:“我知道你做生意一直很顺,但是物极必反。”
拥有敏锐的经济头脑的同时又了解眼前的这个男人,一方面为他的成功开心,可是面对客观经济形势,又隐隐的担心着他。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知道经济形势有问题,为什么阿春没有及时阻止王启明呢?因为阿春是聪明人,她知道王启明的野心,而且经济形势虽然不好,但谁又能说王启明就是经济链条上的最后一个人呢?
做为女性,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对方身上,是对对方最大的尊重。
在王起明投资房产失败,几近破产时,阿春也在为争取孩子的探视权而焦头烂额,可是她还是尽力帮助王起明走出困境,在他最凄惨的时候选择支持他。
4、从不抱怨,用行动和实力化解生活中的困苦
阿春的孩子杰米因腿部患有骨髓炎,阿春把他带到身边,用中医为他治疗,也初见成效。但是孩子的父亲卡特却把阿春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阿春虐待孩子,并且剥夺了孩子的访问权。
如果换做一般女人会怎么办?找男人哭诉?大声控诉不公平和自己的委屈?默默地承受着法院的处理?
可是阿春都没有。
面对孩子父亲的指控,她穿着神采奕奕,踩着高跟鞋,挂着自信的笑容,带着自己的律师,不卑不亢的找卡特谈判。虽然最后法庭判决她输了,但是她还是令我佩服。
面对法院的决定,王起明问她:”你就这么忍了?“阿春非常平静却又自信地说:“不,我要到州际法庭告他们。”
那自信的神态和为自己夺回应有权利的态度彻底把我征服!
在美国,经济实力不强的一方想胜诉很困难,但是阿春在三年后终于打赢了这场官司,赢得了对儿子的探视权,并且亲自用中医治好了杰米的骨髓炎。
在她最艰难的时候,也是王起明濒临破产的时候,可是她不仅没有因为自己的事情去劳烦王起明,反而为他出谋划策,帮助他度过经济大危机。
做女人不容易,可是当你拥有自信,拥有选择权,公正又尊重自我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对女人并不残酷。
女人,可以活的比男人更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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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龙领先这个时代近20年啊
以前的编剧水平太高,每一句台词都让人思考,每一个人物都有饱满的性格特征。人这种生物就是介于神与恶魔之间的。为了姜文而来,被郑晓龙和冯小刚圈粉。
有一种情怀,叫做american dream。有一种生活,叫做在别处。有一种灵魂,叫做漂泊。有一个地方,叫做回不去的家乡。
现在想想,这基本就是一个封闭系统里的“在”。跟真实的,或者大部分的纽约,没啥关系。也完全可以说,北京人在哥伦布大农村,一样成立,但移民的心态倒是蛮真实的。
很真实的反映出,出国热后的思考!
3岁时的电视剧,以前的审查制度宽松多了,粗口,性暗示,咬文嚼字都有一股范。美国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是战场。只有胜利者的才配说讨厌。郭燕是中国式的优秀女性,可是由于自身没有主导力,产生了一些悲剧。为一直打鼓的黑人点赞
第一部反映在外国的中国人生活的作品,拍得很经典。
吐血地发现:当年的我以幼齿的年纪观看了这么多部有着深刻时代内涵的电视剧,现在的我却死命拖着青春的尾巴不撒手倒回头去看了这么多部幼稚的电视剧。我的匪夷所思的电视剧之路啊~~~~~~~~~~~
那时候的中国人还是有精气神和气质的。可能现在是最可怕的时代,看对女人审美的标准就可知。
我认为最灵魂的一句话是燕子的姨妈在酒后点出来的:“我永远不是一个美国人,可是我也忘记了中国人的滋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在世界的眼里还是贫困国家,早期去海外淘金的华人归属感弱,时间久了,融不进异乡的文化,也忘记了本土的味道,是一种无根的漂泊,有风光,更多是心灵的艰辛。
粗拙到穿帮的《北京人在纽约》放置现在终于可以翻译成“异乡人在北京”了。塑造人物从来都不是冯小刚的强项,他最擅长的是刻画其深得真传的资本原则。将那些脸谱化的人扔进犹似天堂又似地狱的“纽约”并不是他领先了时代而是未来早已存在了历史当中。想当初冯小刚请姜文在戏里洗碗吃拳头,如今姜文正在戏外喊崔永元和冯小刚看《邪不压正》呢!
我已经变得不再是我,可是你却依然是你
现在才知道当初这部是姜文拍的啊,好小的时候跟着妈妈一起看的,现在觉得姜文超有范儿的~~
小时候的回忆。原来导演是冯小刚呀,有个认识的业内人士这样评价他:站在中国主流思想的前端。一点没错。
发现小时候真是看了无数国产电视剧啊。
当年也许很震动,现在看来已觉得是老生常谈。不过姜文和王姬还是让人物充满了生气,演郭燕的整个跟一游魂似地,毫无魅力。
有钱人的天堂、没钱的人的地狱,不光纽约,北京也快了。
千万里,我追寻着你。time and time again, i ask myself。呵呵。歌不错。姜文不错。
美国似乎没有多么大的变化,纽约还是纽约,看到圣诞时想起洛克菲勒中心那窄小的溜冰场,顿时就掉眼泪了。美国改变人太多了,也能理解姜文的不得已,最喜欢王姬,能忍能狠能善能恶。看90年代初国剧这么开放!多少亲热镜头今儿的电视剧里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