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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之敌

犯罪片美国,日本2009

主演:约翰尼·德普  克里斯蒂安·贝尔  玛丽昂·歌迪亚  比利·克鲁德普  吉奥瓦尼·瑞比西  查宁·塔图姆  斯蒂芬·多尔夫  凯瑞·穆里根  

导演:迈克尔·曼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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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3 20:37

详细剧情

本片改编自真实事件。1933年,江洋大盗约翰?迪林格(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与同伙约翰?汉密尔顿(杰森?克拉克 Jason Clark 饰)持械劫狱,从印第安纳州监狱中成功救出抢劫团伙成员,包括“漂亮男孩”弗洛伊德(查宁?塔图 Channing Tatum 饰),“娃娃脸”尼尔森(斯蒂芬?格拉汉姆 Stephen Granham 饰)等,并藏身腐败警察马丁(约翰?迈克?鲍格 John Michael Bolger 饰)的农宅。马丁说服迪林格藏身芝加哥,寻求黑帮保护。在一系列银行抢劫活动中,迪林格爱上了芝加哥女职员比莉?弗雷凯特(玛丽昂?歌迪亚 Marion Cotillard 饰)。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探员茂文?普维斯(克里斯蒂安?贝尔 Christian Bale 饰)被上司胡佛局长(比利?克鲁德普 Billy Crudup 饰...

 长篇影评

 1 ) 公众之敌:谁才是真正的公众之敌?

  “我们可以在任何时候去抢劫任何一家银行”    毫无疑问,迪林格具备一名银行劫匪一线领导的所有素质,他经验丰富,计划周密,头脑冷静并且应变机敏。所以他能在1分40秒洗劫一家银行并且满载而归,甚至能够赢得民众的爱慕。 可惜他并不明白这却不是他作案成功的原因。 他成功,只是因为有人需要一些服务,而他则被认为是合适的。 而他被人们当英雄一般看待的原因,则恐怕要归结于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他满足了人们种种的心理期待,比如暴富、冒险、成功、风光、魅力、还有让政府丢脸(反体制的),在没有强心针的情况下,他貌似一剂精神鸦片,给人们带来刺激的同时,也给自己贴上了时代情绪宣泄代言的标签。 或许他自己没有想到这么多,他说“我去过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有趣。”,并且,他也并没有因为成功和富有而融入到社会主流中去,在离开高档饭店的时候,他说“让我们离这个倒霉地方远点。” 无论是贫寒的出身还是他成功的方式,都注定了他永远不会被那些“上流人士”所接受,甚至在自己的圈子里也一样。 他聪明机警,风雅浪漫,忠于爱情,可是他不够智慧。 酒吧里,在言及未来时,朋友说“你应该考虑下,我们所做的都不是长久之计。”而他却回答“我们享今天的福,何必去为明天担心。” 以他的头脑,如果不是字面上看来那么散漫天真的话,那么就只能说,他的经历让他对人生和未来是不抱什么希望了,在没有认识爱人之前,他甚至连退休都没考虑过,真正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生活就是行动,享受,再行动,直到有外力能结束这一切。 他只是一颗被黑帮集团用来敛财的棋子,被人利用而无力驾驭自己,在他仍热衷于抢银行的时候,那些需要他的人已经在开始寻找更为安全、稳定、性价比更具优势的财富增长方式了。如果他们的动作可以慢一些,那么迪林格或许还能多过几天好日子,然而不幸的是,他们比迪林格聪明的多。 失去了他们的支持后,他还是要走自己的路,罗伯特德尼罗在盗火线里说自己除了抢银行什么都不会做,但是迪林格显然不是,只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你根本没得选择。”可是一切都变了,一个没有背景支持只能靠拼命的小团队很快就被打的七零八落,伙伴们依次伏法,就连信息都靠不住了。“这是4万8千美元。”“听着要比80万少很多啊!”迪林格窝火的说,这个时候的他,美人迟暮的悲凉感尽显,收入减少,压力却再增大,警察追的他惶惶不可终日。如果再不退休,那么他肯定不能如自己所言,老死在爱人的怀里。 可是接着爱人当面被捕,这深深的打击了他,而后来朋友的出卖,不过是他悲剧收场的催化剂罢了。因为这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无路可走了。 看电影前的下午,他冒险的深入警察局里晃了一圈,发现重案组空无一人(除了一个留守接电话的,他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墙壁上贴着自己都已先自己而去的伙伴照片,孤独悲凉的氛围随着镜头缓缓移动,最后他问道看电视的几个看门老警察看的什么电视,有人冷淡的回答了一句。 这个细节暗示了他已经不再被人关注和需要,那些日子都成为过去,如今的他被彻底的抛弃了,既然早晚都是这样的结局,那么何必再保守煎熬? 于是他选择了一场黑帮电影,他时而淡漠时而会心的笑。 面对抓捕,把枪掏了出来,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枪还没能举起的警探,却又把身子转了回来。他根本就没打算抵抗,但是他也没打算活着。 不会再有人帮助他越狱。 于是,他选择了最后唯一能选择的。 死棋。       “我们的人无法完成这样的任务”    普维斯知道这话并不讨那个有志于打造类似“青年文明号”这样的明星团队的上级欢心,可他还是艰难的将类似的话重复了三次。 毫无疑问,他是个坚毅、负责、有正义感和职业水准的优秀警察。尽管他看起来冷漠、倔强、笨嘴拙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一次次的把迪林格逼上绝路。 奈何的是,他也无力改变自己作为棋子的命运。 他的上级因为他的能力而把迪林格的案子交给了他,但是却不允许他按照自己的思路行事,并且明显也看不上这个有些土气不善言辞的下级,普维斯走的是踏实的职业路线,调查追踪指挥冲锋,可谓有勇有谋。他的上级却对宣传包装制造热点乐此不疲。 从第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二人共同的亮相,就能看出他们的合作,其实和迪林格与黑帮集团并无二质。 上级追求的是成为政治明显以便加官进爵,打击犯罪对他来说更像是为达成政治愿望的不得不采取的手段。所以他选择了迪林格,因为迪林格罪大恶极,而且尤具明星效应。至于那些真正的黑帮,他却没有去过问。 而普维斯符合他此时的需要。 普维斯的艰难就在这里,他其实并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同事们的配合也远谈不上默契,在影片中,几乎没有显示他们之间的交流,有的只是普维斯自己不停地分析和下令,而后就是下属们没有什么回应的散开依计行事(还搞砸过几次)。他唯一拥有的,就是指挥权,却不能让大家发挥积极性。结合整部电影来看,似乎普维斯的目标和大家并不一致(最后抓捕行动的消息确认后,他有些兴奋地说就是今晚,然而下属们的神情却依然是一副漠然的表情,可见大家的心思并不在这方面。结尾的警察局大家围着看电视,表明了那时候大多数警察的心态似乎就是混日子)。而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处境,面对下属的散漫和失误,他也从不开口责备,因为他知道,这没有用。所以他只是尽自己的力,对于自己的团队,他似乎也并不抱很大希望。 可以想象,带着一帮除了行尸走肉从事这样的危险的工作,指挥官该是什么样的心情。所以到了后来,他也不得不默视一些有违自己初衷的逼供。但是其道德底线仍是不能触及的,在他抱起被粗暴对待的迪林格女友时,将那种面色隐忍却胸有波澜的心理状态表现的淋漓尽致。(这也几乎是他的招牌表情。) 迪林格被击毙前,导演给普维斯的慢镜非常耐人寻味,普维斯的表现先是沉静,然后进入紧张,最有些不合常理的是,当他跑到跟前却看到同事把枪举起来向迪林格准备射击时,有一种放松和绝望掺杂的神情,放松是因为迪林格不会再逃脱了,绝望却仿佛是因为自己迟来一步而不能挽回迪林格的生命。 接下来的一幕也很有趣,普维斯问击毙迪林格的探员“他说什么。”探员说没听清。然后普维斯说你善后吧,就独自走了。人们在他的身后拥向现场,再次映衬出他那种深刻的孤独。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坚毅,但是明显带着无奈与失落。和迪林格一样,他同样不被接受,难以融入。 他或许是在思考自己是胜利了,还是被打败了。或许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结论。 一年后,普维斯辞职离开联调局(传闻是因为其硬梆梆的个性得罪了时任局长胡佛而被其逼走),最终于1960年自尽身亡。       “需要什么,给他搞定。”    真正的公众之敌,就在两位主角的经历牵绊、两大集团的内力比拼中,逐渐浮出水面。 黑帮集团对迪林格说“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 FBI局长对助手说“告诉他(普维斯),他需要什么,我们都能帮他弄到。” 一场警察与罪犯的殊死争斗,被如此平常的一句话感光,不是黑与白的较量,而是利益的攫取与再分配。 对于黑帮来说,他们的生意是第一的,起初没什么好买卖,抢银行比较划算,于是他们支持迪林格,给他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信息、装备、路线、安全、以及洗钱等一条龙的服务。但是一旦他们找到更稳定高效并且安全的经济增长点,那么立刻就对迪林格过河拆桥:“你现在对生意是不利的了”。一句话,迪林格立刻江河日下,由红人变为弃儿,就此走上绝路。    对于局长来说,迪林格价值不菲,对于善用媒体资源的他来说,其筹码价值可以发挥双倍功效,于是他找来了普维斯。而在普维斯说道需要老一些的警探们配合时,局长的面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因为这和他倾力打造的年轻精英品牌团队背道而驰。看到这里,可以明白一点,局长希望破案,但是局长并不把破案看做头等大事,但是在权衡了一下之后,局长还是同意了普维斯的决定。毕竟软包装和硬政绩相比,后者要有吸引力的多。 迪林格案件落幕一年之后,普维斯就自尽了。如果说迪林格的死是明线,那么普维斯的死无疑给了众人更大的想象空间。   再来看看影片里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初劫匪屡次得手,而且多是有惊无险,但是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他的照片就上了电影院的大屏幕。警察局的警员开始总是姗姗来迟,火力也基本是劫匪占压倒性优势,但是同样从黑帮抛弃迪林格开始,狙击手一枪就把匪徒按在地上,开始的时候迪林格有警察找不到的安全屋,后来到哪里都无所遁形。普维斯来到重案组后,才开始着手给大家配好些的武器和防弹衣。还有把武器送进监狱以便越狱,律师三言两语就扭转乾坤。。。 透过这些,可以看出当时的腐败已经渗透了司法部门,所谓黑白正邪的划分,不过是民众的一厢情愿罢了。 而那些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但是都尽力的想去改变这一切的人,那些反抗体制的人,大多都只能成为夜幕下的牺牲品,不管你是主动抗争,还是被动诉求。 这就好理解为什么导演采取了一种很模糊地态度,并没有把两名主角作为对立的代表而将其分别象征化,而是让他们都做了一些不合职业特点的事,但是又都是不得已而为之。(比如迪林格表现出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普维斯对逼供的默许。)因为他们都没有选择的权利,在体制和利益的食物链上,他们都处于底层,其职业愿望其实不过是别人在需要你时赏给的一根骨头罢了。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局人浮于事的原因,因为大家对这个社会绝望了,混日子,是普遍的选择。 这里不得不提到电影中插入的广播:“迪林格事件从某方面来说,也确实促进了法律的进程。。。”而后黑帮的对话也显出了一丝忧虑,不知导演是想借此说明社会终究是要进步的,还是仅仅想给灰暗沉重的电影添一点亮色,告诉大家,这个敌人并非不可战胜。 前提是你活得够长,付出的代价够大。 迪林格说警察们懦弱,迟钝,缺乏毅力,他没明白,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真的想对付你。 最让人记忆深刻的镜头和台词都是在最后,白头警探二话不说,在迪林格无意反抗的情况下近距离对头射击,和他一同从外地调来的警探补的一枪也是打的要害,明显没打算留活口。 迪林格的女友最后看着他说:“他们说是你开枪打死他的。” 白头警探说:“是的,我是开枪的人之一。”   迪林格并非死在枪下,普维斯也一样。 他们是死在体制上。 真正的公众之敌。

 2 ) 阵容强大,背景有趣,但讲故事太匆忙,讲人性太浅薄

这部电影是讲一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一个抢银行的传奇人物的故事。

电影有几个特点:

1、它是好莱坞里相当忠于真人真事的电影。改编自财经记者 Bryan Burrough的一部记实文学《Public Enemies: America's Greatest Crime Wave and the Birth of the FBI, 1933-34》(公众敌人:1933-1934年美国最强犯罪风潮、以及FBI的诞生)。由导演Michael Mann (迈克尔·曼)搬上大荧幕。

2、时代背景很吸引人。上世纪30年代,正是罗斯福总统下的大萧条时期。当时有好多家喻户晓的逍遥法外的罪犯:Baby Face Nelson(“娃娃脸”尼尔森)、Pretty Boy Floyd (“漂亮男孩”弗洛伊德),还有本部电影的主角,John Dillinger 等等。拿John Dillinger来讲,历史中他这个人确实抢劫多个银行,两次入狱,两次越狱成功,甚至还大摇大摆的去警察局里头转过一圈,视察了自己的照片,还和警察们搭讪了几句。他被FBI宣扬成是“number one public enemy”(头号公众敌人)。然而,由于大萧条的背景,很多民众对政府和银行本有积怨,所以他们其实是把 John Dillinger 当成了英雄。他们传颂 John Dillinger 不拿银行顾客的钱、只拿银行的钱的轶事,他们对 John Dillinger 夹道欢迎。他们的态度让 FBI “头号公众敌人”的口号站不住脚。

而FBI探员(Melvin Purvis)的故事也很曲折。在wiki上看了这个真人的生平介绍:他参与追踪几大逃犯、“娃娃脸”尼尔森和“漂亮男孩”弗洛伊德的落马都有他的功劳。但是被他的上司嫉妒而免职,由别人接替他来追捕John Dillinger,但是那人中了John Dillinger的枪。他临死的时候,Melvin Purvis还去探望了他。Melvin Purvis后来还是怀才不遇,就从FBI辞了职。多年后头部中枪身亡,FBI的结论是自杀。

总之,这些复杂的人和故事、特殊的经历,还是挺有让人有兴趣了解的。

3、电影用HD(高清)模式摄制,而非传统胶片。导演解释说,他希望观众有参与感,没有距离感。我想,可能这样让画面更清晰吧。(不过我没有感觉出什么不同。大家呢?)

4、阵容很强大:

Johnny Depp (强尼·戴普)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 John Dillinger。他不用说了,很有个人魅力,喜欢尝试不同的、有点怪的角色,而且都诠释得很好。加勒比海岛里他的演出太牛了,让我以为演员一定就是那样又丑又怪的,结果看了真人才发现原来挺帅的。后来又看了他和Kate Winslet (凯特·温斯莱特)演的Finding Neverland(寻找梦幻岛),他演一个很有童心的创作出彼得潘的作家,演的也挺好。还看过他演的 Secret Window(秘窗),演一个精神分裂的作家,有点诡异的故事,某种程度有点像 Fight Club(搏击俱乐部),但是同样很有他的风格。。。顺便说,连这家伙找的女朋友,比如kate moss(名模凯特·莫斯),都是很有个性的。

Christian Bale (克里斯蒂安·贝尔)在这部电影中演FBI探员Melvin Purvis。他也演过好几个不错的片子:蝙蝠侠系列,还有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都挺喜欢。感觉他是个安静、复杂而有戏的人。

女演员Marion Cotillard(玛丽昂·歌蒂亚)在这部电影中演抢匪老大的女人。她是法国人,得过08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很漂亮清纯,有大大的眼睛。

之上是看之前的了解。下面讲看完以后我的感觉:

优点:1。演员的演出确实都挺中规中矩的。演出了抢匪老大的酷,坚定聪明重感情。演出了老大女人的可爱、忠心。演出了FBI探员的沉默、坚定、经受打击。。虽然探员的改变不让我信服,但是我想那是编剧的责任。。三个人中,女演员的演出最让我惊艳。

2。时代背景确实挺有意思的。70多年前,人们穿的衣服、开的车、听的收音机、看的电影、银行的样子、经济萧条的背景,都是有历史感的东西,在这部电影中展示得很充分,让人觉得有趣。

缺点:

看完以后觉得空空的,似乎影片少了点东西。影片两个多小时,都有点像头脑简单、又匆匆忙忙讲故事的动作片:越狱、抢劫、被抓、再越狱、逃亡、老大女人被抓、老大要去救她、结果被毙了。全剧终。中间稍微渲染了Johnny Depp所演的抢匪的聪明机智、重感情。就几乎是剧情的全部了。看完了,觉得:“哦,好吧。他死了,我脚指头也猜得到”。就没有别的带走的东西了。

我不得不责怪编剧。我以为,这样一个抢匪,应该更有故事、更复杂、更扣人心弦。电影虽然也涉及到他的成长(通过他的只字片语)、他的理念(通过他看电影,对电影情节的共鸣)、他在大萧条这个大背景中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大家对他的夹道欢迎),但是都只是蜻蜓点水。90%的时间还是放在他抢劫、越狱上面——可是抢劫、越狱却也没有展开讲充分,所以根本不揪心。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重温一遍电视剧 Prison break(《越狱》)呢,起码狱越得更曲折。

而Dale演的那个FBI,感觉编剧想说明他情绪的变化,但却没时间说清楚。他原本是个坚定的正义的人,但后来却显得惘然若失,最终字幕还显示,他一年后辞去了fbi的工作,而且多年后自杀。可是由于他的戏份太少,这个变化非常不让人信服。我都不知道这些变化是为什么,还没有真人的故事吸引人。

总之,电影似乎缺乏深度、也缺乏讲故事、吸引人之处,如果能把人性的部分表达得更丰满,或者更会讲故事,我都会更喜欢。不要为导演开脱是忠于原著,所以没有发挥空间。因为电影就是应该追求好看、吸引人、给人留下一些东西才对。

 3 ) 末路亦是归途

纯粹是为了强尼而去看的,确实也从不失望。无论什么样的角色,只要伊来演,让人看到的永远是强尼式的某某某。这个神奇的男人把忧郁敏感和阳刚英气完美地统一了在一起,每每让人惊叹,怎会有这么一个神经质也如此恰当好处的人?

一位银行劫匪的传奇的一生。既有犯罪的邪恶感,又有铁汉的柔情面,正适合强尼这种亦正亦邪的人。举手投足间,常让人陷入伊就是那位传奇人物的错觉之中。

整部电影,其实不是很喜欢,无论是动作场面还是内涵中隐隐对犯罪的美化,都让人多少有点不爽。前一个半小时之多,分神无数,但是后半小时真是精华,看得人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用了大半时间对强尼作为一个神话进行描绘之后,随着结局临近,一切风光急转直下。患难的朋友都挂了,利益关系的人纷纷背叛,自己心爱的女人却落入了FBI之手,而自己的time是否也逼近了呢?

在这几乎有些荒凉的时刻,伊送人去警察局的时候,竟然自己也进了那个下达格杀令的大楼里,做起了闲适的旁观者。电影镜头霎时慢了下来,光线逼真,音乐缓缓地,听得见楼里办公室人们的隐约的说话声、打字机声,强尼推开门进去。

像一个全然无关的人,一步一步走进那个狼虎之穴,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明明是脱不了干系的当事人。看到自己的资料被贴在展板上,看到自己挂着自信笑容的照片贴在通缉犯的名单上,看着与自己有关的人与事的一切被详细地公之于众。深入敌人腹地的紧张感和逃逸在外的得意情,杂糅在一起,简直丝毫不能掩饰地表现在强尼脸上。最狠的是,看到一群官员围在一起听棒球赛的电台节目,强尼像属于这个大楼的职员一般随口问比分怎样,然后淡定地收到了答复。这一幕真是赞到死啊。对官僚机构的讽刺,对自我经历的激赏,在这一刻,矛盾而统一地达到了顶峰。不愧是强尼啊,这一段演得出神入化,从表情到动作、神态,丝丝入扣,极其到位。

还有电影院的那一场戏也极赞。电影里那个被抓的男人从容赴死,说“Die the way you lived,all of a sudden,that's the way to go.Don't drag it out.Living like that doesn't mean a thing. "剧场中强尼的眼睛泛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

生又何欢,死又何惧。有过从心所欲无所遗憾的人生,那么死又算什么呢?古人认为人生最悲哀的事情是”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可是既然曾经轰轰烈烈过,那么即使到最后仍是尘归尘、土归土,也不过是自然的繁华落尽而已,有什么可畏惧、有什么可悲哀呢?恰如张载在《西铭》里写的”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淡淡的只言片语,却轻巧地化解了死生这种大事的沉重。唯有这般通透地看破,才能真正漫看花开花落。

虽然是末路,但是强尼像一位英雄一样死去,尊严丝毫无损。就连杀他的人一时之间也难以接受那样一位无所不能的大盗瞬间轰然倒下的事实,甚至都不敢近身,远远地,就呆住了。

作为观众,亦被这种坦然所震撼。

另外值得称道的是最后一幕。杀死强尼的那个探员带着他的临终遗言去监狱看强尼的女人。他说,byebye,blackbird。没说我爱你,也没说你好好活下去,而是像那种随时都可以下次再见面一般轻描淡写地说byebye。甚至完全能够想象出平时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挂着的清浅笑容和随意挥动的手,可是就这么把凝重的诀别变成了随便的告别。深情如是,洒脱亦如是。感动得眼泪哗哗的= =

伟大而有大智慧的人往往就是这样,生命之中不管是不能承受之重也好不能承受之轻也罢,永远淡然地当做平常事,不物喜、不己悲,承天顺命,安然自处。

 4 ) For Johnny Depp

       德普很少在电影里以真面目示人,要么怪异,要么神经质,在那部让他大红大紫的片子里,他又成了娘娘腔。一直不太喜欢他,总感觉是个怪胎。
    在《公众之敌》里,他总算正常了。John Dillinger是全国的头号通缉犯,他放荡不羁,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必在乎明日罪。他出入银行如若无人之境,他令全国的警察闻风丧胆。但是他并非残暴不仁的人,在电影里,John从未开枪杀过一个人,他是那样文质彬彬的一个gentleman,大衣礼帽不离身,他甚至在绑架银行女职员时看到她冷得瑟瑟发抖,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她。他是一个真性情的男人,看到Billie第一眼就认准了她,他那样强势的表白,逼着Billie发誓再也不会离开他,当Billie问他:I don’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时,John回答说I like baseball, movies, good clothes, fast cars, whiskey and you,任是女人都会沉迷。John性格的极致体现在他进入警察局里这场戏,这时他已是国家头号通缉犯,他却悠然自若的走进了芝加哥警察局,甚至在一群警察看棒球比赛时问现在的比分是多少,那群警察居然也回答了他。
    在遇到Billie之后,他开始想过安定的生活了,但是FBI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他们杀死了John所有的朋友,在Billie被抓之后,这个铁骨铮铮的男人竟然流泪了。John在影片中向来是冷静的,在抢劫银行端着汤姆森狂扫时甚至是冷酷的,只有和Billie一起时脸是柔和的,心是柔软的。他没有如愿过上想过的生活,也没能照顾Billie一辈子,最后在影院里看盖博的电影,盖博说出“如生般死去,这就是离开的方式,像那样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John淡淡的笑了,他已决意赴死。最后的最后,当他身中好几枪,那迷人的脸也被子弹打坏了时,他呢喃到:Bye-bye, blackbird. 我们也可以安慰自己,没有了blackbird,他永远不会快乐,与其那样活着,还不如“如生般的死去”。
    觉得德普很像片中的John,之前总是或颓废或轻狂,像极了浪荡子,却因为Vanessa而改变,不再绯闻缠身,成了居家好男人、好父亲。Vanessa,envy her so much。
    第一次觉得Johnny在电影里本色演出,以往他都被Tim Burton整的诡异非常,真实的个性是怎样我们从来不得而知,Johnny是演技派无疑,却因为一部加勒比海盗,因为娘娘腔的杰克船长而留名影史,实在是有些可悲。这部《公众之敌》,实在可以列为德普影史的No.1。第一次,觉得原来德普也可以是这么cool,这么man的。For Johnny Depp!

 5 ) 优雅的时代已经过去

影片的开头很快将人带入那个时代。

简单的字幕。

越狱。他们如此轻易的逃脱,他们拥有最强的火力,他们钻进吐司一样的汽车,他们踢走了冲动粗暴的人。这就是混乱的大萧条时代,和一群绅士的暴徒。

一边是贝尔仿佛贵族练习射击般单膝跪地,狙击逃犯;一边是部署缜密从容不迫的银行劫案,为了不多的几万美元。

三段戏走下来,一个词浮现脑海,体面。

强尼·德普是唯一主角。我看到有影评说,他的表情太单一了。我却觉得他的表情恰到好处。没有杰克船长的油嘴滑舌和夸张的肢体语言,但他自开始萧条世道如鱼得水的优雅从容,到后来被时代抛弃的茫然挣扎,似乎都从他微启的嘴角,挑动的眉毛和倔强的一缕额发流淌出来。影片用了大量近景特写,捕捉细微的表情。内敛的感情表达,是那个时代的绅士做派。

是时代抛弃了优雅。贝尔被迫接受严刑逼供的做法,德普也不得不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共事,接自己不喜欢的活。他们都曾呼风唤雨,但面对时代又多么苍白无力。

这是一部怀古的电影,它没有惊艳的视觉效果,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发人深省的哲理,它只有怀古。因此它不可能成为被所有人接受的好作品,但它不失为好作品。

它以很别致的真实感给现今同样身处大萧条中的我们展现那个时代所不同的优雅。

本片的摄影很特别,许多镜头选择手持,轻微摇晃着,不由自主会联想起同处黑暗中的《狗镇》。音效也很特别,仿佛记录了环境中所有杂音,未加后期雕琢。这样的处理,让人时不时觉得这不是电影,而是廉价的电视片,或纪录片。我用了两个特别,只是不想太直接的指责它,毕竟,这样拍摄的用心还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增加任何代入感和真实感。德普的脸孔是舞台化的,纪录型的拍摄我认为并不合适。

bye bye,black bird

 6 ) bye bye, blackbird —— 帅死人是要偿命的

因为自从看过这部电影后,本站电影版长驻主持人小斑一直处于间歇性hc开关短路状态,所以本次节目特邀本站另一位主持人Jackie协同主持。

(台上走马灯出字幕:“本期主题:当年的强盗难道都是因为tmd帅死人所以才要偿命吗?”)

Jackie(看rundown):本期主题不是要讨论30年代public enemy时期的著名匪帮人物在本世纪大屏幕上的形象吗?

小斑:所以才叫制作人改成这个标题啊,你不觉得当年——我是说前FBI时代——的强盗都很帅吗?(掰手指ing)比如Brad Pitt(Jackie对观众解释:Jesse James是十九世纪的人物啦),Al Pacino(Jackie:《疤面煞星》的原型是Al Capone,其实本人并不帅),还有我们的(Jackie:不是“我们的”)“头号公敌”Johnny Depp……

Jackie:我觉得还是服装的关系吧,那个年头的强盗普遍表现得比较不怕热,不管住哪个区常年全都是三件套西装,礼帽,然后一定要在背心外面配枪带,我一直觉得那个蛮性感的……

小斑(两眼放射心心):……带着“枪”的JD耶~~~(Jackie:这句话是有颜色的吗),所以今天的主题就是要告诉各位男士们如何在46岁的年纪上出演一个30出头的抢匪而且还能帅到屏幕前的女观众都恨不能穿越一把去改写美国历史

Jackie:不是啦,今天的主题是……

小斑(呈现短路状态):……所以重点就是要有JD叔这一把浓过暗夜的秀发,一个经得起大背头考验的额头,黑过深渊的双眼(Jackie:你明明喜欢金发碧眼型的好不好),瘦而见骨的双颊,薄而线条分明的嘴唇,长而浓密的睫毛,而且切记一定要画黑色的下眼线哦——男性油脂分泌比较旺盛所以最好用液体的眼线笔,还有要定期的吃防腐剂和抹防腐药,我已经有写email去问JD都是在用哪个牌子的防腐剂。

(众JD的粉丝:小道消息不是说他其实吸血鬼来的吗?应该是靠喝血的啦)

小斑:还有一个贴士就是出门时最好旁边再拉一个年纪外形虽然差不了多少,但通常只会做JKQ三种扑克牌表情的帅哥充当绿叶(Jackie:绿叶?),这样自然就能把帅再拉高一个level。这次JD叔帅到如此天崩地裂日月无光,帅得我恨不得能穿越回去用内裤捂死Hoover(Jackie:口水!口水不要流下来!),还是要感谢Christian Bale,来,大家鼓掌(全体鼓掌)。CB同学又十分出色的完成了石榴姐的任务(Jackie:你为什么要加个“又”字!)我现在发现CB在好莱坞的主要用处原来是在这里,因为他外形其实不错,演技也受到认可,所以如果有导演要拍一部双主角的戏却想突出其中的某一位男主角A,那找CB去找男主角B就一定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本身的条件可以增加影片的质感,而且因为气质不具备侵略性所以相当地百搭,再有就是他那奇异的好比高原上的氧气一样稀薄的存在感可以在对比之中神奇地增加另一位主角的活力和红润度(众CB的粉丝开始往台上抛置被后制加打马塞克的物体)。
喂,你们丢我也没用啊,待会要记得email给CB的经纪人说如果CB不想走“双主角当中永远的绿叶”路线的话,以后尽量避免接双男主角,或者反派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的戏。

Jackie:你也有说到人物形象嘛,所以好像这次CB从头到尾的僵硬表现应该是跟人物有关系吧

小斑:如果要以这种借口来推托的话,那最僵硬的不应该是Hoover先生吗?可是蓝人先生不是表现得很有记忆点吗?实际上剧本安排给Melvin Purvis的戏份并不少,甚至有一个专门给他亮相用的出场。如果说Johnny Dillinger的个性是始终如一,且因为考虑到观众对这个传奇人物的熟悉程度所以没有过多的介绍其背景的话,那这位FBI探员可是在这场跟 Dillinger的较量中走过了一段相当清晰的心路历程,从一开始志得意满地想捉到JD,把对方当成一个完全的恶人,到一次次的交锋中开始了解JD的生活哲学,他的个人品格,最后一刻他是想救JD的——他想抓住他,但迫切地希望他活着,这已经是有感情了。
影片最后剪入了很多Manhattan Melodrama电影中的镜头,在这些镜头中间不断插入MP和JD的神态及表情,所以JD对比Blackie,而MP对比Jim的意图是表达得非常清楚的,这也是最后JD的遗言之由来……CB同学前半程只有JQK三种表情,包括在救Frechette的那一场里,始终没有把这条路联起来,是断掉的,最后突然表现得那么激动不是很突兀么?

Jackie:可是Blackie和Jim一直是朋友,Blackie是为了Jim杀了人,而Jim也为了Blackie放弃了他的从政事业。MP和JD的交集没有这么密,你不要说得好像……

小斑:对啊,就是BL故事嘛。但现在后断背山时代要玩得更暧昧一点,love-hate关系有爱,至少这两对的立场是一样的。Blackie就是全民公敌时代的匪帮明星代表——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就是无视法纪而已,只按自己的喜好标准来行动。但是Jim在结案陈词中也有说到禁酒令已经取消了,意味着这些匪帮被人当成偶像看的时代也过去了,从经济危机中复苏的社会将重新呼唤法律。而Jim正是后来的政治明星代表,也是英俊潇洒有义气讲爱情,但同时遵守法纪,将法典作为最高的原则,永远先考虑他人的利益。就好比中国七侠五义里的猫鼠一样,其实任何一个时代都同时需要侠客以反抗官府,也需要铁面来制约江湖。哪个比较红则要看当时的社会是需要破坏还是需要稳定。

Jackie:所以public enemy时代的制度是坏掉的,因为政府的腐败,再加上经济执危机,在公众意识里执法者和犯罪之间在行为本质上几乎没有差别,虽然MP他们宣称是在追捕罪犯——也就是JD,但实际上JD从来没有在任何一次他主导的抢劫过程中打死过民众,甚至连抢劫的目标也只是银行的金库而绝对不会要顾客交出钱包,相比之下,FBI——当然当时还不叫FBI——为了追捕JD擅自监听公众的私人电话,在Little Bohemia袭击路人导致无辜者死亡,连最后的围捕行动也完全不顾群众的安危而放在了行人众多的露天场合,还有警察为了知道JD的下落而私行扣押拷打 Frechette。所以难怪在那个年代像JD这样的人被视为“现代罗宾汉”,济不济贫已经是次要的了,重点是他们以自己的力量和智慧挑战调戏了国家机器,类似于侠客,让小老百姓看到了个人对抗国家机器从而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希望——换则言之“全民公敌”的实际意思其实是“全民偶像”。
可是MP跟 JD对某些约束的标准是一样的,JD在罪犯里是“有规矩”的,甚至还讲一点绅士风度,那MP在执法者里是正直的,关切自己的手下,不容许警察滥用私刑,不想伤到无辜的人。他对JD的认知有一个从俯视到理解的过程,他在追捕这个罪犯的过程中不断牺牲自己的手下,需要屈从于自己的上司,甚至偶尔要做自己不认同的行为,可是JD却活得很恣意,他从来不丢弃自己的同伴,从来都不背弃自己的爱情,这不是他被“规定”要这样做,而是他“想”这么做,他是一个不守法的“ 好人”。可见国家机器所制定的法律既不等同于人类最为基本道德,也不是道德的子集,它们当中可能有一个很大的交集,JD在那个集合里面,只是不在那个交集里,就跟Blackie一样。而作为MP来说,恐怕也在这个追捕的过程中间和Jim一样发现要一直站在那个交集里很难,在某些时间你必须要做出抉择。
Blackie 有说过Jim是“他的白鸽”,象征着一种希望,司法能够变好,国家能够变得干净,执法者不但站在法律的集合里同时也能站在道德的集合里的希望。而 Blackie则是一只黑鸟,既然他不受法律的保护,自然也不受其束缚,他眼里就从来没有过这种东西。JD说"bye bye blackbird”是指public enemy时代的终结,他短暂的人生当中精彩纷呈的做案推动了FBI的建立,个人能够与国家机器对抗的时代结束了,后FBI时代的罪犯再也当不成“全民偶像”了。

小斑:Blackie最后去坐电椅前说“如果不能自由地活下去,至少让我自由地决定什么时候去死”,这部电影34年公映反应了当时的一种思潮,JD在看电影的时候已经意识到这个时代过去了,他总有一天是会被抓到的,虽然当年JD去看这部电影是巧合,但在这部电影的安排里就变成是“ 宿命”,Depp在电影院里已经表现出JD心知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不自由,勿宁死”的认知,只不过是几个镜头而已,对比穿插入的MP的镜头,这也可以算是“演员表现力之高下判别”很好的教材吧(众CB粉丝再度往台上抛置马塞克物体)。

Jackie:可是在现在这个时候,再度把这些人拿出来作为屏幕主题是怎么个意思?这部电影肯定没有拍成传记片的意思,JD的身世都只在他泡Frechette的时候简单的交代了,也没有拍成时代匪帮片的感觉,虽然我一开始看到预告的时候还以为是枪战片……

小斑:开玩笑么,现在都流行人类——还不是超人哦——用火箭炮直接轰F15了,那种30年代的枪除非是拿来互爆菊花不然能有什么看头啊……真亏你想得出来。况且那个年代的匪帮也轮不到JD吧,他是以“优雅”出名的,业务还很专一就是抢银行,以社会组织影响力而论比Capone差得远了,虽然身边是有一票兄弟,但还是走“独行侠”路线的,只是明星效应比较强。这摆明就是要拍成以人物心理和性格刻画为主的双主角对抗戏剧片嘛,就跟那部几点几分Yuma镇决战一样嘛,问题不就是有一条的主角比较弱所以拍不出那种对抗张力来(对众CB粉丝:喂!好了!你们不要再扔了啊!你以为你们多送我两根香蕉他就能爆小宇宙吗?)

Jackie(赶紧转移话题):导演也要负一部分责任吧。如果只是这样两条线铺下来未免太干了,观众现在口味那么重,光是复古已经没有用了,还是要用一点小手段的,这整部电影颜色调得浓一点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小斑:或者把抢银行的过程全部做成老资料片的样子,也不要加声效。(突然想起来)可惜JD那个著名的跳柜台动作只做了一次。

Jackie:是老了吧,毕竟也46岁了,我都怀疑那一个跳还是吊了威亚的(被小斑踹飞)

小斑(掸掸鞋子):而且跟Frechette的床戏还没有脱衣服~~~两个人都没有脱这床戏还拍个P啊,干脆全剪掉好了,浪费我时间,JD太不够意思了,都这种时候还套个背心做啥,你看看人家Ewan叔露得多豪爽……(做势要抓狂)

Jackie:咳咳~~~最后JD走投无路的效果也没有到,应该是节奏的问题,可能用倒叙的方式会好一点。

小斑(摸下巴ing):从电影院开始倒叙吗?那倒蛮有趣的,开始和结束都是MM的电影片段,人家会以为导演是Gable的粉在搞转入性行销啦,说起来这部电影搞不好真能带动MM的DVD销量咧

Jackie:或者从探员告诉Frechette遗言那里开始倒叙也不错啊,总之要有先松后紧的效果,最后的氛围才会绝望,有英雄末路的悲凉

小斑(奸笑ing):所以你也以为JD是英雄喽?

Jackie:导演找JD去演JD明显就是想要达成这个效果啊。虽然Dillinger本身并不是出于“劫富济贫”或者对抗政府的目的去打劫的,但其行为之嚣张,和他 54法纪的大胆挑衅态度,就算不是为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那至少也是敢于冲破黑暗的Mars吧。挑衅权威的人物跟艺术家比较有灵魂共鸣啦,总要有所怀疑,有所不满,有所愤慨,有所遗憾,有这种比较激烈的情绪才有强烈表达的欲望,况且现在也是经济危机嘛,如果是要站在政府角度上说当初FBI如何肃清罪恶的话,就应该把两位男主角调换一下——(举手)我没有要针对CB同学啊,但是如果论观众缘,尤其是女性观众缘的话,肯定是JD要强了,而且他明显也没有要把JD演成坏人的意图。所以这一点至少导演跟观众是有共识的:最后我是很不想看到那个历史已经写好的结局的。

小斑:而且他打哪里不好,干嘛打脸!为什么打脸!(被架走)

(暗灯,上字幕)

 短评

Michael Mann,永恒的枪火之王,听到老爷子熟悉的轰鸣枪声,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Johnny Depp 总算演了个像样的角色,“给我一支枪,让我横扫天下”的坚毅霸气够震撼。“他们只在乎别人从哪里来,而重要的应该是人们要往哪里去”,纯爷们。

5分钟前
  • 苇间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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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 大衣 西装 背心 衬衫领带 我他妈要去抢银行!!!!

6分钟前
  • 魔吉觉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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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自杀

9分钟前
  • ♣lù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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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打坏他的脸。

14分钟前
  • friendbe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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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看帅哥的,不解释。

15分钟前
  • 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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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象诗人一样说出最浪漫的情话。

1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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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的命运总是那么惊人的相似,最终都是毁在了女人的手里。

23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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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如此深沉……

25分钟前
  • 我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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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胡思乱想,我会老死在你身边。”

29分钟前
  • Eudemo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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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富济贫,逍遥于世。

31分钟前
  • wo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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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抢银行梦再次出现!

33分钟前
  • Mega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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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还闷的吓死人

35分钟前
  • 身娇肉贵一朵
  • 还行

没创意的水准之作。贝尔僵死了。

39分钟前
  • mOco
  • 推荐

情节混乱,线索模糊,而且最重要的是数字高清摄影所呈现的质感和时代背景实在不搭

43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 较差

【B】相较于《迈阿密风云》,本片的数字质感更极端了,不仅仅只有数字噪点,更加显眼的还有人物运动中所拖拽出的残影。同时,将数字摄影投放至这个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犯罪故事,本身就极具争议,过量的画面细节仅在面部特写时起效,而在其他场合下(甚至包括其最拿手的夜戏),也开始拖迈克尔·曼的后腿。唯有在迪林格被击毙后混乱的围观场面下,借由“手持DV”的影像质感,影片终于给了数字摄影穿越回这个时代的理由。怀疑迈克尔·曼的创作灵感在《借刀杀人》后就差不多宣泄殆尽,只剩顶级的枪战调度可以一看。

46分钟前
  • 思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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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红唇的凯瑞穆丽根和卷发红裙的马里昂科迪亚加上一个can be everyone的德普,德普微颓了演坏人更像了,纯粹就是大牌儿撑场面的小片片

50分钟前
  • 城南草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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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啥, 这男人咋越来越帅呢..

52分钟前
  • 双面薇萝泥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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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是deep影片其实不重要

53分钟前
  • sid
  • 力荐

大强盗的传奇.

56分钟前
  • 小僵尸蹲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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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 紧张 还有爱耍帅的男主角 好看的传记电影 尽管我之前从未对传记电影有过如此的感受 多亏了Depp 演技真棒

58分钟前
  • 小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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